漳州市长泰区岩溪污水处理设施更新及提标改造项目答疑纪要及修改补充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6-11-04 浏览: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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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长泰区岩溪污水处理设施更新及提标改造项目答疑纪要及修改补充通知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答疑部分:

1、依据《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漳州市交通运输局、漳州市水利局、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规范漳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若干规定>》(漳建规〔2026〕2号)相关规定,现在部分投标单位的漳州年度保证金已按规定重新更换成新的年度保证金金额。请问,按新规定更换的漳州地区年度投标保证金(40万元)可否用于本项目投标。请回答可不可以,不要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回复:可以。投标人已按《漳建规〔2026〕2 号》文及《漳建易〔2012〕12 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投标;若年度保证金金额少于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的,应按照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规定金额向招标人以银行保函形式或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或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的形式补足差额。

   二、修改补充部分:

    1、本项目投标文件格式中未被列入黑名单承诺书及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函做相应修改,修改后的招标文件已重新上传,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修改后的招标文件。

 

 

注:1、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2、本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原招标文件与本答疑纪要不一致的,以最后发出的答疑纪要为准。

 

 

招标人:漳州市长泰区岩溪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卓知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2026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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