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新行街省级历史文化街区改造提升项目(二期工程)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一)
漳州市新行街省级历史文化街区改造提升项目
(二期工程)
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一)
招标项目编号:E3506010601100742002
漳州市新行街省级历史文化街区改造提升项目(二期工程)有关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一)如下:
一、对投标人问题的回复事宜
1、本项目招标公告,工程建设规模中的面积单位表述有误,请招标人修改。
答:已修改,详见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
2、根据本项目建筑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暂列金额未注明属于哪部分暂列费用,是否仅包含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暂列金额?请招标人明确。
答:详见专用合同条款10.8。
3、根据本项目建筑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渣土收纳费未计取且无合理性说明,建议在编制说明中补充注明此项费用按实结算,请招标人修改。
答:编制说明已修改,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4、合同专用条款“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4)工程量清单内的费用、合同规定的其它费用(如第三方工程声像技术服务费用等)及风险包干费用,包括招标文件要求的工程质量和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赶工措施等费用,应体现在投标报价中,清单中没有上述费用项目报价的,视为这些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分摊在其它有报价项目的投标报价内。”而本项目的企业管理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均不含第三方工程声像技术服务费用,预算审核清单中亦无单列此项费用且编制说明中无相关说明。请招标人修改删除该项。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5.合同专用条款“21、其他约定,现场应配置施工围挡防护和防尘喷雾”,而根据建筑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中取费标准,本项目专业类别为古建筑保护修复工程、单独发包的装饰工程。其中单独发包的装饰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包含防尘喷雾费用(根据闽建筑〔2026〕11号文件规定),应单独计取防尘喷雾费用。请招标人修改补充该部分费用。
答:编制说明已修改,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二、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单位认为需要补充通知说明和修改的内容如下:
1.专用合同“12.6人工费用拨付数额或比例:本项目人工费用按承包人完成工程造价的%的比例计算拨付”修改为“本项目人工费用按承包人完成工程造价的25%的比例计算拨付”。
2.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投标须知前附表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修改为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5项第3.1.8条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中:b、除不可抗力外,投标人变更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3万元违约金;其他管理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1万元违约金修改为b、除不可抗力外,投标人变更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10万元违约金;其他管理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3万元违约金。
4.本项目为漳州市新行街省级历史文化街区改造提升项目的二期工程,为改造项目,对街区内10栋建筑及新行街沿街(人市路至丹霞路)第一落屋面、社区服务中心等仿古建筑进行修缮。工程总占地面积达6304.06m,实施建筑修缮的面积为7321.7m。建筑整体修缮内容全面覆盖建筑的各个重要部位,主要包括地面、墙面、阁楼、屋面、门窗、隔 断等多个方面;沿街第一落屋面修缮内容主要包括第一落屋面檩条、椽子、封檐板、屋面瓦件及屋脊等方面(具体详见施工图纸)。致力于全面提升建筑的使用功能与沿街整体风貌修改为本项目为漳州市新行街省级历史文化街区改造提升项目的二期工程,为改造项目,对街区内10栋建筑及新行街沿街(人市路至丹霞路)第一落屋面、社区服务中心等仿古建筑进行修缮。工程总占地面积达6304.06㎡,实施修缮的面积为7321.7㎡。建筑整体修缮内容全面覆盖建筑的各个重要部位,主要包括地面、墙面、阁楼、屋面、门窗、隔断等多个方面;沿街第一落屋面修缮内容主要包括第一落屋面檩条、椽子、封檐板、屋面瓦件及屋脊等方面(具体详见施工图纸)。致力于全面提升建筑的使用功能与沿街整体风貌。
5.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8项11条分包:允许劳务作业分包。但应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选择分包企业时,优先选择项目所在地具有相应经验的分包企业。采用劳务分包之前,必须征得招标人同意,提供分包合同。中标人应与分包人就分包工程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本工程只允许劳务作业分包,主体工程不允许分包修改为允许劳务作业分包。但应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采用劳务分包之前,必须征得招标人同意,提供分包合同。中标人应与分包人就分包工程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本工程只允许劳务作业分包,主体工程不允许分包
三、投标人在截标前应随时登录该网站,查询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其它变更通知,若投标人的原因而造成的遗漏或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四、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一)》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和ggzyfw.fj.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网站上发布。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一)》为《招标文件》的组成之一,如与《招标文件内容有抵触以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一)》为准。以上内容若《招标文件》中多次出现,则相应修改。
招标人:漳州市芗城工业加工区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