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朝阳大型灌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福建省朝阳大型灌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澄清/答疑通知(一)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潜在投标人对《福建省朝阳大型灌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
标文件》提出的疑问,作如下澄清和答复:
一、问题及答复
问: 招标公告中的2.7“服务期限要求”第5点规定:“投
标人应根据上述要求分别编制勘察设计阶段(150日历天)和后续服务阶段的进度计划,并在投标文件中一并提交。”请问:该进度计划是否在技术文件中的“五、质量、进度、保密等保证措施 ”章节中提交?
答复: 是。投标人应将“勘察设计阶段(150日历天)”和
“后续服务阶段”的进度计划及相应的进度保证措施,统一编制在技术方案(暗标)的 “五、质量、进度、保密等保证措施” 章节中。
二、重要说明
本答疑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招标文件与本文件在同一内容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本文件为准。
各投标人应及时从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本公告附件,因 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或及时获取相关资料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招标人:漳浦永润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中力奥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10月2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