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朝阳园区智能制造产业园(二期)全过程咨询修改补充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6-09-15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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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朝阳园区智能制造产业园(二期)全过程咨询修改补充通知

一、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单位认为需要补充通知说明和修改的内容如下:

1、《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3.投标人资格要求“(3)其他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负责工程勘察任务的单位须满足本条款要求)修改为3)其他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负责工程勘察任务的单位须满足本条款要求)②工程招标代理: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工程招标代理任务的单位)应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配备与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相匹配的专职从业人员,同时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2025年第34号令)规定,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到相关信息(须提供该平台的查询截图)

2、本项目的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修改为20261090930分,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修改为20261081700。招标文件涉及以上时间的均相应修改。

注:①招标文件与本修改通知不一致的,以本修改通知为准。

②投标人若有需要的,可在截标前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本修改通知的书面材料。

③投标人应在截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以上内容若《招标文件》中多次出现,则相应修改。

 

招标人:漳州市龙文区朝兴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漳州笃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6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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