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县马坑乡永丰溪中小流域治理工程修改补充通知
华安县马坑乡永丰溪中小流域治理工程
修改补充通知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修改
1、由于各地社保缴纳凭证出单时间的问题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7)其他要求:项目机构成员均应为本单位人员,应提供近三个月:2026-04-20至2026-07-20社保缴纳凭证。”修改为“(7)其他要求:项目机构成员均应为本单位人员,应提供近三个月:2025-04-01至2025-06-30社保缴纳凭证。”
二、补充通知: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得兼任。
①招标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②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答疑中未明确的,均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当招标文件、答疑纪要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答疑纪要或补充通知的书面内容为准。
③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华安县马坑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7月0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