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平和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一期)--配套工程招标答疑
漳州市平和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一期)--配套工程
招标答疑
一、修改、澄清纪要内容如下:
1、问:请提供预算软件版。
答:本项目仅提供工程量清单,不提供预算软件版。
2、本项目招标公告8.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信息更改为: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平和县水利局、福建漳龙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平和县小溪镇河滨北路100号、福建省漳州市漳龙总部经济大楼
联系电话:0596-5232324、0596-2671668”。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7.6.1履约保证金及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二节 合同专用条款4.2履约担保中:“...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以中标通知书落款的日期为准)20天内提交...”更改为:“...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后(以中标通知书落款的日期为准)且在合同签订前提交...”。
4、根据《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 8 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工作(试行)的通知》(漳发改规〔2025〕3 号)的规定,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福建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远程异地评标专家根据当地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与本补充答疑不符的,以本补充答疑为准。
三、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及下载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平和县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6月3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