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龙江流域浦南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工程总承包(EPC+O)监理答疑纪要
九龙江流域浦南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工程总承包
(EPC+O)监理
答疑纪要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招标文件的澄清:
1.招标文件涉及“语沧溪”统一更正为“浯沧溪”。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编列内容”中的公示期限:“不少于 3 日”更正为:“根据闽发改法规〔2018〕444 号第八条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的,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十日。”
3.其它内容不变。
二、截止2026年6月3日9:00时未收到潜在投标人提出的书面疑问,本项目不作澄清。
注:1.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与本答疑纪要不符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请各投标单位重新下载答疑后的招标文件。
2.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漳州市芗城区浦南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中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6月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