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县丰山镇银塘村大路新村场平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A标段场地平整工程)补充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6-05-19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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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县丰山镇银塘村大路新村场平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A标段场地平整工程)补充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1.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4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12.2.1 预付款的支付条款增加:发包人在拨付工程预付款时,按照规定首期比例同步将人工费用拨付至项目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12.6 人工费用拨付数额或比例修改为:发包人应依据国令第724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和《福建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2023)》闽建〔2023〕15号实施细则要求,按照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并将人工费用(农民工工资)每月及时足额拨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支付金额不低于本月已完工程款的20%。”

  2. 本项目招标文件名称“华安县丰山镇银塘村大路新村场平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A标段场地平整工程)与招标控制价和工程量清单的名称“华安县丰山镇银塘村大路新村场平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一期场地平整工程)为同一个项目,各潜在投标人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名称采用“华安县丰山镇银塘村大路新村场平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一期场地平整工程)”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注: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相关信息的,由此引发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华安县丰山镇银塘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期:2026年5月1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