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第二水厂改造工程补充答疑
漳浦县第二水厂改造工程补充答疑
致:潜在投标人
一、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澄清、说明
1、提问: 该项目将“不低于二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作为投标人的唯一资格要求,未兼顾机电安装总承包资质的合理性,存在不合理限制,违背资质管理相关规定,排斥具备更高等级、更全面资质能力的潜在投标人。恳请贵单位在原有资格要求的基础上,增加“具备机电安装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作为投标人的资格选项,允许其他具备同等或更高能力的企业参与本项目。
回答: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市[2014]159 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总则 三、业务范围(二)“设有专业承包资质的专业工程单独发包时,应由取得相应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承担。”本项目属于单独发包的机电安装专业工程,并非整体施工总承包项目,资质要求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2、提问:投标须知前附表的25.1 评标办法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B类,而第三章第一节的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写的是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A 类,请明确是低价A类还是低价B类?若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B类,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缺少B类的报价分计算公式。
回答: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B类,招标文件已修改并重新上传,请投标人自行下载。
二、招标文件与本补充答疑不一致的,以本补充答疑为准。
三、招标文件已修改后重新上传,请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补充答疑后的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漳浦发展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工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 年 04 月 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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