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九龙工业园地块二十八(A地块)场平工程答疑与修改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6-04-03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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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九龙工业园地块二十八(A地块)场平工程

答疑与修改通知

至各潜在投标人:

一、修改:

1、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12.6人工费用拨付数额或比例:按现行标准内容执行。”修改为“12.6人工费用拨付数额或比例:发包人应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福建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2023年版)—闽建〔2023〕15号文、《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闽人社发〔2021〕3号)、《关于完善房屋市政工程人工费用拨付工作的通知》(闽建筑〔2025〕11号)实施细则要求,按照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并将人工费用(农民工工资)每月及时足额拨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人工费用拨付数额及比例按《关于完善房屋市政工程人工费用拨付工作的通知》(闽建筑〔2025〕11号)文件执行,本项目人工费比例为20%,在计算当期应拨付的人工费用时,以当期已完工程款(按合同约定比例分期扣回预付款)为基数,不以应付工程款为基数计算。建设单位在拨付工程预付款时,按照规定首期比例同步将人工费用拨付至项目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二、答疑:

1、问: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无此项目,请问如何开电子投标保函?

答:申请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相关问题请咨询平台建设运营单位--漳州市金信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8033798)。

 

 

 

 

注:①、招标文件与本答疑与修改通知不一致的,以本答疑与修改通知为准,请投标人重新下载本答疑与修改通知后的招标文件。

  ②、投标人若有需要的,可在截标前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本答疑与修改通知的书面材料。

  ③、投标人应在截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华安县华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兴诚建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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