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龙文区乡村振兴与农业融合发展项目监理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6-02-12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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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龙文区乡村振兴与农业融合发展项目监理

答疑纪要及修改通知(一)

:各投标单位

一、答疑纪要:

问题1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资信业绩评分标准中总监理工程师资历和业绩(12分)第②点属于不合理加分项;本项目可使用联合体投标,却要求总监需具备水利专业监理注册证书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注册证书,是在排斥具备单独资质的企业投标,应修改为总监需具备水利专业监理注册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注册证书,可以增加拟派其他监理人员具备水利专业监理注册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注册证书加分即可。

答:本项目资格条件为总监具备水利或市政任一专业注册证书,为最低准入要求;加分项为同时具备双专业证书,属于满足资格后的择优条件,并非重复使用资格条件,与项目实际需要相符,对所有潜在投标人公平适用。该条款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2:评标办法2.2.4里的其他主要人员资历要求拟派本项目的监理人员具有民航局颁发的合格有效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执照得两分,此要求跟监理无关,要求不合理,是否有为某家专属设定的条款的嫌疑?

答:本项目规划建设农用地整治总规模2422.92亩因项目覆盖地域范围广、线型长监理工作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使用航拍无人机开展现场巡查、航拍取证、工程管控等相关作业,不存在以不合理条件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亦不存在为特定单位量身设定的情形。执照已删除,详见“二、修改通知”

问题3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其他因素评分标准中办公仪器设备(8分)属于不合理加分项,请按照水利和市政监理相关文件规定设定评分标准:本招标项目监理内容包含水利监理和市政监理,招标文件评分标准应遵循福建水利和市政监理相关规定,按福建水利监理最新招标范本中的评分规定:拟投入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不作为评分标准,福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监理最新招标范本的规定:试验检测仪器设备10分(项目监理机构配备电脑、数码照相机、打印机、水准仪、回弹仪、游标卡尺的得基本分8分,未配备不得分。在此基础上,另配备经纬仪的加2分。)为强制规定,不允许修改。而本招标项目评分标准中设定了办公仪器设备8分(项目监理机构配备电脑、打印机、RTK测量仪,汽车得基本分6分,未配备不得分。在此基础上,另配备航拍无人机的加2分。),要求配备无人机和相应执照等条件作为评分项不符合以上规定。
    答:项目规划建设农用地整治总规模2422.92亩因项目覆盖地域范围广、线型长监理工作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使用航拍无人机开展现场巡查、航拍取证、工程管控等相关作业。执照已删除,详见“二、修改通知”
        ②本项目采用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监理招标文件(2017年版)”,资格项中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未有强制性要求,且评分格式中有“拟投入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可以作为评分项,要求配备无人机该条款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4根据福建省水利电子招标投标监理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2年修订版)评分标准和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监理招标文件(2023年版)评分标准的范本要求,请删除企业资质相关加分项:“投标人同时具备下列资质组合之一的,得3分:1.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不低于甲级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资质;2.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不低于甲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不低于甲级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资质。本项满分3分。备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资质证书的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未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符合要求的,本项不予计分。”。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规定加分项只能使用企业、总监的业绩、人员和拟投入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企业资质不能作为加分项。请严格按照范本执行,不执行就是有量身定做中标人的嫌疑。
    答:本项目采用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监理招标文件(2017年版)”,并未强制固定范本不允许增加评分条款,该条款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修改通知:

1.删除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4(1)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满分27分)中的“其他主要人员资历(2分) ①拟派本项目的监理人员具有民航局颁发的合格有效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执照的得2分....”

2.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1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中的“资信业绩部分:27分、投标报价:15分修改为:“资信业绩部分:25分、投标报价:17分

3.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4(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满分27分)修改为:“资信业绩评分标准(满分25分)

4.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4(3)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满分15分) 投标报价分(15分) 投标报价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得15分。修改为:“投标报价评分标准(满分17分) 投标报价分(17分) 投标报价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得17分。

注:1.本答疑纪要及修改通知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fw.fujian.gov.cn/)、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zfwzx.zhangzhou.gov.cn/)上发布,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上述网站查看本项目的相关信息,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导致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2.本答疑纪及修改通知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原招标文件与答疑纪要及修改通知不一致的,以最后发出的答疑纪要为准。

 

招标人:漳州市龙文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一格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26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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