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福建漳州长泰区供电公司区域运维分部生产用房补充通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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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各潜在投标人:
1、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修改为:2026年03月02日09:00时;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修改为:2026年03月02日09:00时前。
2、招标文件第2章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3项第2点“①现金形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修改为:“①现金形式:应在2026年02月28日16:00时前(以投标保证金汇达为准)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只有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才使用第①种现金形式提交”。
3、招标文件第2章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0项“其他”新增条款:(1)根据闽建筑〔2022〕3号文第(十一)项的规定,各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应当在开标环节,比对分析电子投标文件软硬件信息,并在开标记录表中如实记录分析结果。①投标人对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软硬件信息分析结果持有异议的,应在开标现场提出,并与招标人共同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②招标人根据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分析结果,组织开展评标工作。招标人、投标人共同委托鉴定的,不中止评标工作。③鉴定机构的鉴定意见不影响评标结果。(2)根据闽建筑〔2022〕3号文第(十四)项的规定,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包括闽建筑〔2022〕3号文第(十)项所列的情形。(3)本项目按漳建规[2023]6号文及漳建材[2024]2号文规定执行。
4、根据闽建〔2026〕2号文的规定,招标文件第4章第3节第2.5条中的“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内容修改为:采用见索即付的银行保函或工程保证保险或担保公司保函的形式;担保金额为建设工程合同价款的10%。
5、本项目修改后的招标文件已重新上传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
注:①已发出的招标文件与本补充通知不一致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②投标人应在截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漳州市长泰区供电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2026年0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