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小区三期(育新路段)排水设施及附属配套工程(重新招标)
老旧小区三期(育新路段)排水设施及附属配套工程(重新招标)
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一)
招标项目编号:E3506270601100137003
老旧小区三期(育新路段)排水设施及附属配套工程(重新招标)有关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一)如下:
一、对投标人问题的回复事宜
1.招标文件的定标方法中提到“注:每一轮投票,以得票多的定标候选人当选为下一轮投票的定标候选人,本轮应选总数即下一轮候选总数。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名次时,则根据并列的定标候选人的投标报价由低至高进行排序,直至选取至本轮应选定标候选人总数止。”若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名次,又出现报价相同情况,要如何确定定标候选人名次?请予以明确。
答:本条内容修改为“注:每一轮投票,以得票多的定标候选人当选为下一轮投票的定标候选人,本轮应选总数即下一轮候选总数。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名次时,则根据并列的定标候选人的投标报价由低至高进行排序,当出现二个或二个以上定标候选人的投标报价相同时,由定标委员会依次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拟派出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级别高低、用于本招标项目的企业资质等级高低、拟派本招标项目的安全员是否配备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或市政工程类中高级以上职称进行排序,若上述四项均相同时,由招标人现场随机抽取确定定标候选人名次,第一个抽取出的代表球号对应的定标候选人,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2.第3章第1节第5项条款号3.1.8“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的“注(3)对除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外的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评标委员会根据《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仅评审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人员岗位和数量要求,投标人无需提交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请问危大工程的安全员需要提供社保吗?
答:危大工程的安全员需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及其社保缴费证明。本项目存在危大工程,投标人拟派出的安全员2人(安全员2人已包含1名危大工程要求配备的安全员)。根据闽建筑〔2022〕3号文规定,需提供危大工程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及其社保缴费证明。招标文件中所要求提交的为本单位(企业)在岗人员的社保缴费证明,系指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二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企业成立时间(以营业执照为准)至投标截止之日少于八个月的投标人,则提供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二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至成立时间次月连续缴费的社保缴费证明。
二、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单位认为需要补充通知说明和修改的内容如下:
1.第3章第1节第5项条款号3.1.8“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中的“施工员:土建施工员2人,设备安装施工员1人”修改为:“施工员:市政工程施工员2人,设备安装施工员1人”。
2.第3章第1节第5项条款号3.1.8“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中的“质量员:土建工程质量员1人”修改为:“质量员:市政工程质量员1人”。
3.专用合同条款21.1 “由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亲自签订施工合同和承诺书,保证所承诺的人员和设备及时到位,认真履行合同和投标承诺,并按照闽建建〔2018〕37号文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配备标准配备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应持证上岗。”修改为:“由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亲自签订施工合同和承诺书,保证所承诺的人员和设备及时到位,认真履行合同和投标承诺,并按照闽建建〔2018〕37号文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配备标准配备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应持证上岗。”。
4.原招标文件第7章第4节(三)(三)参考品牌“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明细表”,“说明:1.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推荐的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如上表。参考品牌作为投标参考,投标人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承诺选用何种品牌。投标人中标后应在参考品牌中选择一种进行采购和施工。在工程施工中遇到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后可更改相应材料设备的品牌,并按实调整主材(设备)价格。”修改为:“说明:1.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推荐的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如上表。参考品牌作为投标参考,投标人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承诺选用何种品牌。在工程施工中遇到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后可更改相应材料设备的品牌,并按实调整主材(设备)价格。”
三、投标人在截标前应随时登录该网站,查询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其它变更通知,若投标人的原因而造成的遗漏或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四、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一)》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和ggzyfw.fj.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网站上发布。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一)》为《招标文件》的组成之一,如与《招标文件》内容有抵触以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一)》为准。以上内容若《招标文件》中多次出现,则相应修改。
招标人:南靖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