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县三平风景区旅游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一期)勘察测量答疑纪要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6-01-13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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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和县三平风景区旅游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一期)勘察测量 

答疑纪要

致:各潜在投标人

1、问招标文件规定: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7号)第四条规定:“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 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请问:本项目是否适用?若适用请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格式。

适用,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已上传电子交易平台,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附件。

2、问:招标文件未提供建筑总平面布置图及可编辑的总平面图(CAD)电子版。请提供上述资料。请明确。 ②第 2 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 1 节 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28 条款号35.1 其他 4、勘察费 招标文件中载明本次勘探孔暂估为 144 个,费用采用固定总价79.38 万元包干方式。若工程中因实际地质情况变化或设计方案调整导致勘探孔增加。超出暂估工作量部分的勘探孔勘察费用是否按招标文件隐含的单价(即总价 79.38 万元 ÷ 144 孔)进行据实结算?

答:①相应资料已补充上传,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查看。②本项目勘察(含测量费)服务费:79.38万元,勘孔点暂估144个(包含桥梁地勘孔17个、道路8个、土建119个),测量地形约300亩,超出部分不再另行增补,采用固定总价加风险包干方式。

 

 

 

注:1.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内容与本答疑及补充通知不符的,以本答疑及补充通知为准。

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答疑纪要或补充通知的书面为准。

3.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标人:平和县三平风景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城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 1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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