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P22地块(佰翔南地块)开发项目施工监理答疑纪要
2024P22地块(佰翔南地块)开发项目施工监理
答疑纪要
各投标人:
我司组织招标的2024P22地块(佰翔南地块)开发项目施工监理(招标项目编号:E3506010601100607003),现就招标文件有关内容发布答疑纪要如下:
一、对投标人问题的答复
1、招标文件P65:2.2资格评审标准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 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适用于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外完成的业绩)或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适用于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的业绩)的竣工验收信息中,应当标明总监理工程师,且标明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与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注明的总监理工程师一致,否则,其业绩不计。提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适用于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外完成的业绩)因各个省系统存在差异,部分省份业绩信息采集的竣工验收信息中未体现总监理工程师信息,在竣工验收备案信息中体现总监理工程师信息是否予以认可?
答:不可以,按招标文件执行。
2、本项目监理费是否包含“保修期、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费且预留最终监理费总额3%作为保修期保证金。
答:是的,本项目监理费包括完成本次招标范围内全部监理工作所需的所有费用。
3、P10页2.3,P88页2.1.1,P90页2.1.1(2)3)“安全文明施工的控制”。 理由:按现行有效的《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规定为进度、质量、投资三控制及安全生产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及组织协调工作。 建议:将“安全生产控制”修改为“安全生产管理”。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4、P28页项号49中(二)“因系统格式问题,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附表部分填 写内容补充如下:(1)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到位承诺书:工程开工后...上述所述违约金委托人均有权从监理费中扣除。” 请代理确认:是将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七)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到位承诺书”第2点整段替换成P28页项号49中(二)(1)冒号的这一整段吗?
答:是的。
5、P76页协议书五,P100页5.3“平行检验的费用已含在监理费用中,不再增补。”是否修改为由建设单位支付。
答:否,本项目平行检验的费用已综合考虑在本次监理服务费中,投标单位报价时应充分考虑。
6、P89页2.1.1(2)1)“① 审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预算及结算并报委托人核定。”非施工阶段监理人工作内容,建议删除。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7、本项目是否同意总监理工程师和安装专监在漳州区域内兼职。
答:本项目不允许总监理工程师及监理机构人员在其他项目兼职。
8、P97页要求提交“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而P97页5.3“预付款:本项目不支付预付款”。是否取消履约保证金的要求或增加支付监理人与履约保证金等额的监理费预付款。
答:否,按招标文件执行。
9、P105页9.2.1(16)“监理人必须在投标前通过福建省人防办的备案...” 理由:按照2021年06月03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附件1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全国版)序号67“取消“人民防空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认定”,取得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认定的工程监理企业相应资质即可开展人民防空工程监理”。此外,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亦于21年6月29日发布关于不再受理人民防空工程监理、设计资质相关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申请的通知(闽人防办[2021]40号文)。目前监理项目也无需人防备案。 强烈建议删除此条款。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10、P105页9.2.1(15)“...要求监理人增配现场监理人员人数以满足项目监理工作的开展。费用在报价中综合考虑,委托人不再另行支付。”是否修改为:“增配现场监理人员的费用另行计取另行支付”。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11、P111页9.31“本项目实施中若遇石方爆破作业,需要爆破工程安全评估、安全监理的专项监理工作...。监理人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可能发生的该项费用。” 是否修改为“费用另行计取。”。
答:否,本项目爆破工程安全评估、安全监理的专项监理工作相关费用已综合考虑在本次监理服务费中,投标单位报价时应充分考虑。
12、监理服务费计费公式是否修改为:“监理服务收费专业调整系数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15、高程调整系数1.0不变计取调整本项目的监理服务费”。
答:否,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投标人在截标前应随时登录该网站,查询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其它变更通知,若投标人的原因而造成的遗漏或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三、本《答疑纪要》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和ggzyfw.fj.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网站上发布。本《答疑纪要》为《招标文件》的组成之一,如与《招标文件》内容有抵触以本《答疑纪要》为准。以上内容若《招标文件》中多次出现,则相应修改。
招标人:漳州龙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