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县前楼下西坑一级渔港工程答疑纪要及补充说明(二)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5-10-10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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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山县前楼下西坑一级渔港工程答疑纪要及补充说明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招标文件的答疑

1、问:(1)下西坑渔港设计说明第一册未见,请补充;2)下西坑渔港N型沉箱尺寸图(图号:XXKYG-SG-SG-2012)中N型沉箱立面图的尺寸标注有问题,根据顶标高及底标高计算应是3.1m,图示标注3.8m,请明确。3)下西坑南防波堤抛石挤淤,根据现有断面示意图(图号XXKYG-SG- SG-2008),抛石挤淤区域两侧均有基槽开挖,无法实现单独在中间区域采用抛石挤淤工艺,建议南防波堤基床全部采用基床开挖的方式处理基床。

答:(1)设计图纸、招标文件以重新整理上传,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查看。

2)该N型沉箱立面图的尺寸标注应为3.1m。

3)施工工序为:基槽开挖→抛石挤淤→挖出多余淤泥

2、问:(1)招标文件P12页投标人附知前附表1.3.2条款中“计划工期:108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5-10-30(暂定,以实际开工令写明的时间为准) 计划交工日期:2028-11-29(暂定) 重要节点工期:/”。 请问:请问此处项目计划工期为1080日历天,而按照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工期为1127日历天,以哪个为准?2)招标文件P17页投标人附知前附表5.1条款名称“投标保函原件及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提交的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编列内容“开标时间:*** 保函原件及其他材料提交时间:*** 开标地点:***”。 请问:“投标保函原件”是否指纸质保函,如我司开具的保函为电子保函,是否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递交原件?而“其他材料”是否指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用于证明投标人业绩的变更证明材料?且同样需要现场递交原件核验?

答:(1)本工程工期为1080日历天,计划开、交工日期跨度仅为参考。

2)本项目仅接受电子保函,不接受纸质保函

3、问:(1)招标文件第53页评标办法中“企业业绩”加分项第(1)小项:“已交工的不低于拟建项目等级的新建(含扩建)项目施工业绩,每项业绩得1分,每增加一项业绩加1分,本项最高分2分”。 请问:根据福建省渔港建设标准,渔港项目涵盖水域、陆域和港口水工建筑物(防波堤、码头、船台、滑道、护岸等)等建设内容。投标人已完工业绩为中心渔港项目配套进港航道工程,中心渔港项目陆域软基处理工程,是否满足加分要求。 2)招标文件第54页评标办法中“项目负责人类似施工业绩”加分项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类似施工业绩”(如有)加分(1 分)”。 请问:该项目负责人类似施工业绩是否指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第24页中规定的类似项目业绩:“全国范围内的沿海一级及以上渔港工程或50000t级及以上沿海码头工程或1200m以上防波堤工程施工业绩。” 3)请招标人明确是否需要提交清单总封面,若需要是否能将招标人提供的招标版清单总封面按照投标格式投标人自行修改。 4)请招标人明确招标文件P151页“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里面的2.2 工程量清单项目总价表”跟招标清单中工程项目造价汇总表不匹配,是否按照招标清单执行,“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里面的2.2 工程量清单项目总价表”是否投标时可以不提交。5)请招标人明确投标人报价清单格式是否只需要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文件里的内容提交,“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里面的2.3 其它附表”是否可以不提交,若需要按照“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里面的2.3 其它附表”内容提交报价清单,请招标人明确“注:渔港工程报价至少应包含上述表格内容,土建、水电等专业项目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格式填报。”中渔港工程是否指的水工部分。 6)根据招标文件安全生产费“该项费用不得低于沿海水工部分投标总价(不含暂列金额)的1.5%”,而编制说明“安全文明施工费按不低于工程量清单(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施工标准化及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工伤保险的保险费)总额合计的1.5%【2559508元】计列(若招标文件有另行约定的,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以总额价形式列入一般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细目。”请招标人明确按照哪个执行。 7)招标文件规定,计划工期:10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10-30(暂定,以实际开工令写明的时间为准)计划交工日期:2028-11-29(暂定) 根据开工日期及交工日期计算得出的工期为1127日历天,与1080日历天不一致,以哪一个工期为准。

答:(1)投标人已完工业绩为中心渔港项目配套进港航道工程,因与核心水域设施相配,可满足加分;陆域软基处理工程与本项目关联不大不加分。

2)是,该内容已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明确约定。

3)投标人应当提供清单总封面,投标人可以自行修改。

4)招标清单与招标文件的组成、格式或描述不一致的,均以招标清单为准。

5)招标清单与招标文件的组成、格式或描述不一致的,均以招标清单为准。

6)招标文件和招标清单编制说明中“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方式统一为“安全文明施工费按不低于工程量清单(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施工标准化建设费及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工伤保险费)总额合计的1.5%计列,以总额价形式列入一般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细目”,具体金额详见招标清单编制说明。

7)本工程工期为1080日历天,计划开、交工日期跨度仅为参考。

4、问:(1)目前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网站暂未公布施工企业信用分,请问本项目的信用分如何计算? 2)“评标基准价计算原则:按规定被宣布否决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其中“按规定被宣布否决投标的投标人”是否仅指开标现场被宣布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即评标基准价在开标现场计算并经确认后不再更改? 3)投标文件中要求盖公章的,是否盖电子章即可? 投标文件格式“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2.2 工程量清单项目总价表”若与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册中的汇总表不一致,是否仅提供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册中的汇总表即可?

答:(1)本项目《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已明确所有投标单位信用分均按满分计算。

2)招标文件并未将“按规定被宣布否决投标”限定在开标现场阶段。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均指电子公章。

5、问:(1)评标办法前附表(综合评估法),2.4.1其他因素评分标准,项目负责人类似施工业绩,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类似施工业绩”是否指:近年(自招标公告正式发布之日起前5年内,以交(竣)工验收证书或质量鉴定意见上最迟落款日期为准)完成过全国范围内的沿海一级及以上渔港工程或50000t 级及以上沿海码头工程或1200m 以上防波堤工程施工业绩?

答:(1)是,该内容已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明确约定。

 二、补充说明

1.本项目清单中的专业工程暂估价为不可竞争费用,投标人应按招标清单中的金额进行填报,不得出现其他报价。

2.招标文件中施工组织设计封面,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设置导致该页无法签章问题,投标文件形式评审一律按合格处理。

注:①本答疑纪要及补充说明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上发布。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②本答疑纪要及补充说明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内容有冲突或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及补充说明公布的内容为准。③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招标人:东山县下西坑渔港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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