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县城区排水提升工程(二期)——城区污水管网提质增效工程(四目坑、下坂片区)监理答疑纪要及修改(1)
华安县城区排水提升工程(二期)——城区污水管网提质增效工程
(四目坑、下坂片区)监理答疑纪要及修改(1)
致:各位潜在投标人
一、招标文件的答疑
1、问:P6页2.3,P11页项号10,P20页项号49中2、,P75页2.1.1,P77页5.3包含“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 建议:若需监理人提供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费用另行计取另行支付。否则建议①专用合同条款5.3“...③结算审核完成及工程资料完整归档后支付至监理服务费结算总价的 97%;④剩余监理服务费的 3%待施工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修改为“...③结算审核完成及工程资料完整归档后支付至监理服务费结算总价的 100%”。②删除“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字眼。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2、问:本项目采用固定费率加风险包干的合同方式,且工期缩短或延长、分期、分项施工,监理服务费费率不予调整。 建议修改为“本项目监理服务费暂按1833.001069万元计取,工程竣工结算时,以经有权部门最终审定的本工程施工结算总造价为本项目的监理服务费的计费额计取并参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 (发改价格[2007]670 号)文取费标准下浮40%调整本项目的监理服务费”。同时,6.2.2、6.2.3、6.2.5建议按2012年新版建设工程监理合同范本(GF-2012-0202)的 “6.2.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附加工作酬金=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6.2.3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附加工作酬金=善后工作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6.2.5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工程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额×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执行。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3、问:P75页专用条款2.1.1“安全生产控制”,P79页专用条款9.2.2“...安全四控制...”。 理由:按现行有效的《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规定为进度、质量、投资三控制及安全生产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及组织协调工作。 建议将“安全生产控制”调整成“安全生产管理”。
答:招标文件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 2.1.1“安全生产控制”、9.2.2“为保证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四控制...”修改为“安全生产管理”、“为保证工程质量、进度、投资三控制...”。
4、问:P79页9.1履约担保形式“4. 建设工程保证保险。采用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形式递交的,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将保险公司经营单位信息、投保单(范本)以及保险合同含条款(范本)向社会主动公开...。” 理由:闽建筑[2018]19号文规定取消闽建筑[2015]29号文中关于“保险公司应通过省住建厅政务网站,将保险公司经营单位信息、投保单(范本)以及保险合同含条款(范本)向社会主动公开”的规定。 建议修改为“4.建设工程保证保险。采用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形式递交的,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所需费用由监理人承担”。
答:招标文件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 9.1 第4点 “建设工程保证保险。采用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形式递交的,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条款应当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或备案,且保险公司应通过省住建厅政务网站,将保险公司经营单位信息、投保单(范本)以及保险合同含条款(范本)向社会主动公开,所需费用由监理人承担”修改为“建设工程保证保险。采用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形式递交的,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条款应当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或备案,所需费用由监理人承担”。
5、问:本项目免缴投标保证金,是否无需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若需要提供,请代理上传承诺函格式。
答:本项目需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格式自拟。
6、问:本项目要求提交“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而P77页专用合同条款5.3“预付款:本项目不支持预付款”。 理由:按闽建[2017]9号文第六条“(七)……且招标人应当在中标人项目监理机构进场前支付等额的预付款。” 建议:强烈要求取消履约保证金的要求或增加支付监理人与履约保证金等额的监理费预付款?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招标文件的修改
1、招标文件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 2.1.1“安全生产控制”、9.2.2“为保证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四控制...”修改为“安全生产管理”、“为保证工程质量、进度、投资三控制...”。
2、招标文件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 9.1 第4点 “建设工程保证保险。采用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形式递交的,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条款应当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或备案,且保险公司应通过省住建厅政务网站,将保险公司经营单位信息、投保单(范本)以及保险合同含条款(范本)向社会主动公开,所需费用由监理人承担”修改为“建设工程保证保险。采用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形式递交的,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条款应当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或备案,所需费用由监理人承担”。
备注:①本答疑纪要及修改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上发布。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②本答疑纪要及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内容有冲突或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及修改公布的内容为准。
③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招标人:华安县市政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漳州公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