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九龙江流域长泰区坂里溪集镇段面源污染治理工程答疑纪要及补充说明(二)
漳州市九龙江流域长泰区坂里溪集镇段面源污染治理工程答疑纪要及补充说明(二)
致:各潜在投标人
1、本项目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及预算审核编制说明中“围堰及管道二次搬运按1200元/次计入,结算时按实结算。”修改为:“围堰及管道二次搬运按800元/次(不含管理费、利润及税金)计入,综合单价按991.25元/次计入,结算时按实结算。”
2、原“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5年10月10日09:00:00”修改为:“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5年10月16日09:00:00前提交。”原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前已开具电子保函(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形式等形式)的,电子保函仍然有效。
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修改为:2025年10月16日 09:00时(北京时间)。
4、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提交时间修改为:2025年10月16日09:00时(北京时间)。
注:
①招标文件与本答疑纪要及补充说明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及补充说明为准。
②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漳州市长泰区坂里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