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县城区排水提升工程(二期)——城区污水管网提质增效工程 (四目坑、下坂片区)答疑纪要及修改(1)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5-09-12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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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县城区排水提升工程(二期)——城区污水管网提质增效工程

(四目坑、下坂片区)答疑纪要及修改(1

 

致:各位潜在投标人

一、招标文件的答疑

1、问:请问符合免缴保证金的,投标函保证金那是填写0元还是保证金金额?

答:投标保证金无论以任一种形式提交的,投标函第3条款中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以及电子交易系统需填写投标保证金金额的,统一填写200000元。

2、问:土方外取及外弃运距按3km包干(不考虑碴土收纳费),此规定不符合闽建〔2024〕9 号文的要求,应按实结算,请调整。

答:本项目预算审核价的土方外取及外弃运距按3km包干(不考虑碴土收纳费),投标人的土方外取及外弃运距可自行组织报价。

二、招标文件的修改

1、招标文件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 12.1.2 (4)其它风险 第⑥点中“本工程土石方外取及外弃运距按3KM包干,结算不再调整”删除。

 

 

备注:①本答疑纪要及修改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上发布。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②本答疑纪要及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内容有冲突或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及修改公布的内容为准。

③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招标人:华安县市政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漳州公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25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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