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海区浮宫镇农贸市场提升改造工程新建供配电项目补充通知
龙海区浮宫镇农贸市场提升改造工程新建供配电项目
补充通知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招标文件的修改
1、第 4 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 2 节 专用合同条款 15.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15.2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 12 个月。”修改为“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 24个月。”
2、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获取的截止时间修改为:“2025年09月24日09:00”
3、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修改为:“2025年09月24日09:00”
4、本项目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提交时间修改为:“2025年09月24日09:00”
5、本项目开标时间修改为“2025年09月24日09:00”
6、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修改为“2025年09月24日09:00”
二、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与本补充答疑不符的,以本补充答疑为准。
三、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龙海市锦江弘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海西恒业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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