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泰区2025年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工程修改通知(一)
长泰区2025年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工程修改通知(一)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修改通知:
1、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P18页“18.1/18.2.1款-投标保证金”:新增条款:根据《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后关于印发落实省住建厅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等政策实施意见的通知》 (漳建筑函(2024)17 号)文件的要求: “漳州市建筑业龙头企业视为符合 《通知》 中免缴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情形;漳州市建筑业准龙头企业视为符合《通知》中减半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情形。”
2、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P23页“34.2款-其他”:新增条款:根据闽建筑〔2022〕3号文规定,投标人存在第(十)项所列的情形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P23页“34.2款-其他”:新增条款:本项目按漳建材[2024]2号文规定执行。
招标人:漳州市长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中睿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8月1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