坂仔镇东坑村生产道路硬化工程
坂仔镇东坑村生产道路硬化工程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
坂仔镇东坑村生产道路硬化工程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
内容如下:
1. 招标文件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柒万玖仟捌佰贰拾捌元整(¥79828元)。
2. 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条款号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二、最高控制价 A=3991446元,不可竞争金额 C=190000元
三、下浮率 K 的取值范围规定为 8%(填入代表 a 的具体数,含本数)~12%。
招标人:平和县坂仔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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