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滨海新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答疑及补充通知
漳浦县滨海新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
答疑及补充通知
致各潜在投标单位:
一、答疑
1.招标文件 第29页 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0项 第34.2条其他 的第19点 提及“②纸质定标响应材料要求:本项目定标响应材料无需上传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而招标文件里未提及投标阶段投标文件里是否要提供 招标文件第135页开始的 第4章 第5节的定标因素相关内容。若投标文件里要提供定标因素相关内容,请明确上传在投标文件的哪个节点?请代理给予明确答复,不要回复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若投标文件不用提供,只需在定标候选人阶段提供相关纸质定标因素材料也请代理给予明确答复,不要回复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答:根据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0项 第34.2条其他 的第19点“本项目定标响应材料无需上传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定标环节采用线下纸质材料与不可删改的电子档 u 盘进行评审。”
2.招标文件相关资料里均未提供 清单编制说明 word版,请代理提供。
答:已重新上传,请投标人自行下载。
3. 招标资料 “招标控制价及清单”压缩包里的招标控制价excell表格里有“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招标阶段)”,请明确投标阶段是否需要提供 “投标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投标阶段)”。请代理给予明确答复需要提供还是不需要提供,不要回复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答:无需提供。
4. 招标文件第37页 第3章 第1节 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 第5项 第3.1.8条 第3点 提及“b、除不可抗力外, 投标人变更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人民币100万元违约金 ;其他管理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人民币30万元违约金。” 建议调整为“b、除不可抗力外, 投标人变更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人民币10万元违约金 ;其他管理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人民币3万元违约金。”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5.招标文件第8页、第16页、第38页 均提及“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1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内日处理量 1.5万 m³/d 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厂工程。” 请问:“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内日处理量1.5万吨/日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厂工程”是否满足要求?请代理给予明确答复,不要回复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答:“类似工程业绩”修改为“单项合同内日处理量1.5万 m³/d 或1.5万吨/日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厂工程”。招标文件中所有的“类似工程业绩”均做相应修改。
6.招标文件p137的 定标因素的团队因素 的 (1)子要素内容: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 (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污水处理厂工程(施工总承包、主体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指标要求满足:单项合同内日处理量 1.5 万m³/d 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厂工程。投标人最多可以提供 1 项满足要求的业绩。 建议调整成投标人最多可以提供2项满足要求的业绩。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7.招标文件p7和p15 都提到“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建议调整成“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8.定标因素‘实力要素’中(2)子要素内容: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污水处理厂工程〔施工总承包、主体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指标要求满足:单项合同内日处理量 1.5 万 m³/d 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厂工程。投标人最多可以提供3项满足要求的业绩。是否可以理解为:提供3项满足要求的业绩此项得满分。还是可以提供多项业绩?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最多可以提供3项满足要求的业绩”。
9.定标因素‘实力要素’中(3)子要素内容: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本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 5 年内承建工程获奖情况【限于省级优质工程奖、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以获奖证书载明的获奖年度为准】。本项是否有要求获奖项目类型:比如房屋市政工程、建筑工程、交通工程等,或者不限项目类型?
答:提供与本项目类别相关的房屋建筑或市政工程类获奖情况。
10.定标因素‘团队因素’(1)子要素内容: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有“类似工程业绩”要求,假如合同、竣工验收资料项目负责人均为同一人,且业绩指标满足,但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竣工验收或竣工备案验收中未录项目负责人名字,业绩是否满足要求?
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的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或竣工验收信息中,应当标明项目负责人,且标明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与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注明的项目负责人一致,否则,其业绩不计。
11.本项目投标人未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是否可以采用现金保证金?
答:招标文件须知前附表第23项18.1/18.2.1投标保证金中“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没有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第②或③或④或⑤任一种形式提交”修改为“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没有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第①或②或③或④或⑤任一种形式提交”。
12.污水处理厂改造/提升的业绩是否满足本项目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答:投标人可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新建、改建、扩建的类似工程业绩。
13.招标文件公布定标因素分值如下:A.价格因数 40 分,B.实力要素 40 分,C.服务因素 10 分,D.团队因素 10 分。但是没有公布具体价格因素、实力要素、服务因素、团队因素细项该如何得分,是否全满足得满分,不满足得0分,请帮忙回复?
答:根据漳建规〔2024〕1号文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漳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定分离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定量评审标准及其权重等经招标人封存后,由监督小组指定专人管理,在定标会议现场拆封。
14.因每个省竣工资料不一致,且有的工程为一个单体。评标及定标中“类似工程业绩”竣工证明文件有五方共同加盖公章的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其一是不是满足要求?
答: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是指: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若有)、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若有)共同加盖公章的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等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15.请提供银行保函、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格式。
答: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电子保函应由具备开展工程担保业务能力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工程担保公司、保证保险公司开具,投标人可自主选择电子保函出具机构。电子保函出具机构开具的投标电子保函格式必须符合《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文件格式标准(试行)》要求,否则其投标担保视为无效。”
16.前附表:28页18点“③定标候选人推荐办法:评标委员会推荐通过资格文件、技术文件、商务文件评审均合格且投标报价最接近K 值的前五名定标候选人(不标明顺序,若任一名出现多家并列的,视为同一名),并对推荐的定标候选人提出评审意见。”是否理解为“评标委员会推荐通过资格文件、技术文件、商务文件评审均合格,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差价绝对值由小到大依次排序前五名定标候选人(不标明顺序,若任一名出现多家并列的,视为同一名)”
答:按照招标文件须知前附表第34.2其他“18、③定标候选人推荐办法:评标委员会推荐通过资格文件、技术文件、商务文件评审均合格且投标报价最接近K值的前五名定标候选人(不标明顺序,若任一名出现多家并列的,视为同一名),并对推荐的定标候选人提出评审意见。”执行。
17.定标因素中的实力因素“(2)子要素内容中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其他要求:中 ①投标人提供的业绩须同时包含污水处理厂的施工内容。”与“因队因素(1)子要素内容: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业绩,其他要求:中 ①投标人提供的业绩须同时包含污水处理厂的施工内容。”请明确须提供什么资料来证明?
答: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五节定标因素“2、实力要素包括以下子要素:子要素证明材料要求: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的竣工验收信息查询页面截图等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的业绩须体现污水处理厂的施工内容。
18.根据 “关于印发《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定分离”招标项目负面行为清单(2024年版)》的通知”,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前向潜在投标人公开定标方案(含定标要素评审标准及分值);本项目虽在投标须知前附表有写明各分项要素的总分,但定标要素表格中却未公开部分子要素评审标准和全部子要素得分分值,不符合上述文件规定,请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明确子要素评审标准和分值,不要回答按招标文件执行,谢谢。
答:根据漳建规〔2024〕1号文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漳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定分离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定量评审标准及其权重等经招标人封存后,由监督小组指定专人管理,在定标会议现场拆封。
19. 依据漳建筑函〔2024〕17 号文《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发落实省住建厅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等政策实施意见的通知》中“二、支持企业拓展业务领域。支持我市企业作为牵头人且为纳税主体,与其母公司或市外优质企业组建联合体,参与房建市政工程项目投标,招标文件按照投标联合体各成员中的最高信用分和业绩计取。联合体成员承担的上述项目施工业绩,可在今后项目招标项目中使用。”请代理明确本项目是否按此文件执行?请不要回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答:漳建筑函〔2024〕17 号文在有效期内,本项目按此文件执行。
20.定标要素中,投标报价具体如何得分,是取最低报价得满分吗?请代理明确。
答:根据漳建规〔2024〕1号文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漳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定分离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定量评审标准及其权重等经招标人封存后,由监督小组指定专人管理,在定标会议现场拆封。
二、补充
1.使用电汇或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16日16:00:00时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收账通知为准)。招标文件中与本条款不一致的,以本条款为准。
注:
①招标文件与本答疑及通知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
②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漳浦金瑞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 7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