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医院总部院区急诊急救中心扩建提升工程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5-05-23 浏览:
【 字体:  

漳州市医院总部院区急诊急救中心扩建提升工程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

 

招标文件修改及补充

1、本工程招标文件2章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第32项22.6条款增加以下内容:①投标人对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软硬件信息分析结果持有异议的,应在开标现场提出,并应在开标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共同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②招标人根据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分析结果,组织开展评标工作。招标人、投标人共同委托鉴定的,不中止评标工作。③鉴定机构的鉴定意见不影响评标结果。

2、本工程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第33项23.1条款“评标委员会的组建”第2点“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评标专家从福建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修改为:“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评标专家从省级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3、根据闽建〔2025〕3号 关于印发《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应用细则》的通知”文件规定:“不再将信用得分作为投标门槛,取消‘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的合格分值设置为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低于60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的规定”。本工程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中‘资格文件评审办法和标准’的第“3.1.12应用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低于60分”条款删除。

4、因本工程施工图做调整修改,本工程招标文件中原“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8306631.52元(其中含暂列金395000元;暂估价200000元)”修改为:“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8184769元(其中含暂列金380000元;暂估价200000元)元”

5、本工程招标文件中原“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个日历天”修改为:“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20个日历天”。

6、本工程原“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元)”修改为:“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120000元)”。

7、本工程“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明细表”有修改调整,详见修改后的招标文件。

8、本工程修改后的工程量清单、预算审核书重新上传,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注:①招标文件与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为准,其余条款不变。②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工程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工程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工程招标的相关信息的,由此引发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福建省漳州市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5523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