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泰区城区排涝工程改扩建项目(二期)补充通知(三)
长泰区城区排涝工程改扩建项目(二期)补充通知(三)
致: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水利部关于批准发布《水工金属结构制造安装质量检验检测规程》等4项水利行业标准的公告”,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质量要求统一修改为: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和达到《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T223-2025)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注:1、本“补充通知”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都具有约束力,招标文件与本“补充通知”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2、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漳州市长泰区武安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晏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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