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医院病理科空气处理系统及配套设施改造项目补充通知(2)
漳州市医院病理科空气处理系统及配套设施改造项目
补充通知(2)
致各潜在投标人:
1、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 第2.2.3条款 “技术部分”(一)层流升降型取材工作站、第(二)组合式外排污染气体处理装置、(四)实验室环境控制系统软件、(七)实验室运行信息枢纽、(十三)实验室智慧运维系统 中“证书为国家版权局官方认可的发证机构出具且为投标人自主研发的得2分,软件著作权非投标人自主研发的得1分。”修改为“证书为国家版权局官方认可的发证机构出具且为投标人自主研发的得2分,软件著作权非投标人自主研发的得1.5分。
2、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 第2.2.3条款 “技术部分”(三)智能环境控制塔中“2、系统内置中枢控制模块,模块的平均无故障时间须≥30000h。投标人须提供检测报告扫描件,报告中应附有产品照片,且报告须按照5080.7中序贯的方式检测,整个测试过程不得通过加速因子缩短检测时间。提供不全不得分,满分3分。”修改为“2、系统内置中枢控制模块。投标人须提供检测报告扫描件,报告中应附有产品照片。(1)报告按照5080.7中序贯的方式检测,整个测试过程未通过加速因子缩短检测时间,且模块的平均无故障时间须≥30000h得3分;(2)模块平均无故障时间≥15000h的得2分;(3)模块平均无故障时间≥5000h的得1分。满分3分。”
3、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 说明“四、技术分合格率低于60%以下为不合格,不推荐中标。”修改为“四、技术分得分率低于70%(41.3分以下)以下为不合格,其中核心产品得分率低于75%(31.5分以下)以下为不合格,均不推荐中标。”
4、原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8日 09:30;”修改为“2025年06月10日09:30。”招标文件中涉及此时间均作相应修改。
5、原保证金递交时间“2025年05月27日17:30时前(北京时间)。”修改为“2025年06月9日17:30时前(北京时间)。”招标文件中涉及此时间均作相应修改。
注:①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②本补充通知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 (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上发布。
③涉及到以上更改的内容,招标文件均做相应修改,本补充通知与招标文件内容有冲突的或不一致的,以本补充通知公布的内容为准。
招标人:福建省漳州市医院
招标代理单位:青岛信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