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长泰区湖珠水库工程施工项目(重新招标)质疑回复及补充通知(一)
漳州市长泰区湖珠水库工程施工项目(重新招标)
质疑回复及补充通知(一)
各投标人:
现就“漳州市长泰区湖珠水库工程施工项目(重新招标)”质疑回复及补充通知如下:
质疑回复
问题1、提供的施工图纸有施工总进度计划表,其中的说明中包含了各个施工节点,但是开工时间和完工时间和招标文件不一致。请问该说明中的时间节点是否为本工程的节点?
回复:按招标文件总工期为109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以招标文件为准,各节点工期相应延后。
问题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标段总工期为1095日历天,C1标段施工总进度表(图号2023048-Z700-37)说明内总工期为1080日历天,同时第三卷合同技术条款1.1.4.2本合同工程进度要求为总工期1080天,请问总工期日历天以哪个为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卷合同技术条款1.1.4.2 C1标段施工总进度表说明
回复:按招标文件总工期为109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以招标文件为准,各节点工期相应延后。
二、补充通知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金额500000 元人民币。
(2)根据“水利部关于批准发布《水工金属结构制造安装质量检验检测规程》等4项水利行业标准的公告”,招标文件中《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统一修改为:《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T 223-2025)。
(3)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中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统一修改为:合同工程通过完工验收后2年。
(4)根据“水利部关于批准发布《水工金属结构制造安装质量检验检测规程》等4项水利行业标准的公告”,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18.1条款中《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统一修改为:《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T 223-2025)。
三、已发出的招标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之处,以本通知为准,其它内容不变。
福建长泰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福建省闽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O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