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龙江龙津溪十五户陂流域水质巩固与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一期)答疑纪要
九龙江龙津溪十五户陂流域水质巩固与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一期)
答疑纪要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投标单位提问:
1、问:麻烦提供下工程量清单的软件版。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2、问:请发布软件版预算。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3、问: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但在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里:“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 1000 万元以下(含 1000 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以哪里为准?如果是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是否需要提交免缴承诺函?承诺函是否格式自拟?
答: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8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其他 第(4)点“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 5部门关于印发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7 号}文件的通知:“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 1000 万元以下(含 1000 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需提供无失信记录证明资料(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结果截图)”。
注:①招标文件与本答疑纪要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其余条款不变。
②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由此引发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漳州市长泰区陈巷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漳州全过程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