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文区篁卿村旅游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5-04-02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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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文区篁卿村旅游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答疑纪要:

1、疑问一:请问投标人上传编制说明是以预算编制说明为准,还是以清单编制说明为准。

答:以本补充通知及答疑纪要上传的编制说明为准。

2、疑问二:招标文件中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明细表无内容,编制说明中的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明细表中有内容,请问投标人在上传的编制说明是否需要将品牌内容删除。请招标人不要回答按招标文件执行,招标文件里并未对此问题进行阐述,谢谢。

答:编制说明内容不予删除。

3、疑问三:1、未按闽建[2024]9号文提供《主要材料设备项目与价格表》,请补充。2、本项目基础开挖的放坡和支护费用,合同签订后不予调整。此规定未按闽建[2024]9号文的要求明确按实结算,请调整。3、本项目石材切制、倒角等费用已综合考虑在石材单价中,中标后不再调整。此规定不符合闽建[2024]9号文的要求,应按实结算,请调整。

答:1、《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招标阶段)已上传,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2、招标文件中此条款已删除,以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后招标文件为准;3、本项目预算审核及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中此条款修改为“石材切割、倒角等费用已综合考虑在石材单价中”,预算审核及工程量清单已上传,以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后上传的预算审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二、补充通知:

1、本项目预算审核及工程量清单已上传,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

2、招标文件第1章 第2.4条款: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本项目预算价37861629元(含暂列金金额1500000)。本项目前期上网为预算价,答疑期间公布预算审核价。元;修改为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37316684元(暂列金1500000);招标控制价35525849.8含暂列金1500000”。

3、招标文件第1章 第2.5条款:总工期为305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修改为“总工期为27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招标文件中涉及总工期的均做相应修改。

4、招标文件第2章 第1节  第9项第1.9条款中“造价咨询单位(审核):/”修改为“造价咨询单位(审核):福建华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5、招标文件第4章 第3节  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第(10)点 中第⑪条款中“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外运运距暂按10km考虑,工程结算时按实际发生的运距予以调整。”修改为“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外运运距暂按3km考虑,工程结算时按实际发生的运距予以调整。”

6、招标文件第4章 第3节  12.2.1预付款的支付中“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预付款支付期限:/预付款扣回的方式:/修改为“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合同价款的10%(不含暂列金、估算价)。预付款支付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由承包人提供与预付款等额的预付款保函后并向发包人提交预付款支付申请,经发包人审定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预付款扣回的方式:按工程款同比例扣回,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完成扣回

7、招标文件第2章 第18.1/18.2.1条款第2条“投标保证金形式”修改为:“投标截止时没有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第②或③或④或⑤或⑦中的任意一种形式提交”;增加“⑦其他保证金形式:根据[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漳州市财政局 漳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漳州市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漳建规(2025)2号)文件的要求:投标人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上一季度(2025 年第一季度房屋建筑类)信用分高于80分(含80分),且未被列入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免于收取投标保证金;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可以免缴投标保证金,须按照招标交件的规定提交《企业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1)及上一季度(2025年第一季度房屋建筑类)信用分截图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作为资格交件的组成部分,否则其投标担保视为无效。投标人采用企业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中标后,招标人有权核对中标人是否符合企业免缴投标保证金的情形,不符合企业免缴投标保证金情形的视为弄虚作假取消中标资格。”

8、招标文件第5章 第3节 附件A、B、C、D及《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招标阶段)已上传,详见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后招标文件。

 

附件1:

企业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格式)

(招标人名称)

我司承诺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及标段) 投标活动前信誉良好无失信记录,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对政府投资的招标控制价在1000万元-5000万元的房建市政工程,投标人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上一季度信用分均高于(含)80分,且未被列入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免于收取投标保证金。”情形,现免缴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我司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依法履行投标人义务。若我司存在下列任何一种事实的,收到你方书面通知,我司在7日内无条件地向你方全额付清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

1)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贵方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2)投标人存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24 项规定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日期:       

注:①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②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 (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上发布。

③涉及到以上更改的内容,招标文件均做相应修改,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与招标文件内容有冲突的或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公布的内容为准。

 

                           人:漳州市龙文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青岛信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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