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溪镇卫生院项目(平和县医院总院芦溪分院)监理答疑
芦溪镇卫生院项目(平和县医院总院芦溪分院)监理答疑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潜在投标人疑问部分
1、问:请问工业建筑(厂房、仓库、生产生活用房等)、地下室(机动停车库)、酒店符合本项目业绩要求吗?请代理明确可以或不可以!
答:本项目的一般公共建筑的业绩要求含工业建筑,等级为二级及以上。
二、招标文件内容修改部分
1、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中的一般公共建筑,等级为二级及以上。均修改为:“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中的一般公共建筑(含工业建筑),等级为二级及以上。
注:①本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与本答疑纪要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
②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平和县芦溪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漳州平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3月2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