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卫生职业学院北仓片区一期工程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全过程项目管理补充通知与答疑纪要
漳州卫生职业学院北仓片区一期工程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全过程项目管理补充通知与答疑纪要
致:各投标人
一、补充说明
1、本项目招标范围取消施工图审查,投标控制价调整为:1271.1875万元。
2、招标文件中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2、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五年内监理过并已竣工验收的工程造价不低于 1.86 亿元且总建筑面积不小于 43600 平方米一般公共建筑工程一级的建设工程 1 项,得 1 分,每增加一项加 1 分,本项满分 3 分。”修改为:“2、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监理任务的一方):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五年内监理过并已竣工验收的工程造价不低于 1.86 亿元且总建筑面积不小于 43600 平方米一般公共建筑工程一级的建设工程 1 项,得 1 分,每增加一项加 1 分,本项满分 3 分。”。
3、招标文件中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4、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五年内承担过工程造价不低于 1.86 亿元建设工程的造价咨询服务 1 项,得 1 分,本项满分 1 分。”修改为:“4、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造价任务的一方)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五年内承担过工程造价不低于 1.86 亿元建设工程的造价咨询服务 1 项,得 1 分,本项满分 1 分。”。
4、招标文件中企业资质资格“2、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牵头方)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甲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资质或者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的,得1分。本项满分1分;”修改为:“设计咨询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增加“2.设计咨询负责人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五年内(以颁发证书日期为准)获得过省级及以上(含省勘察设计协会或建筑学会)建筑设计奖的,得 0.5分,每多一项加0.5分,本项满分 1 分。”
5、招标文件中企业综合实力“1、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所监理项目近五年获得过鲁班奖或国家优质工程奖的得3分、获得省级优质工程奖的得2分、获得市级优质工程奖的得1分,本项满分3分。本项目按照最高奖项计分,不累计。”修改为:“1、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监理任务的一方)所监理项目近五年获得过鲁班奖或国家优质工程金奖的得3分、获得省级优质工程奖的得2分、获得市级优质工程奖的得1分,本项满分3分。本项目按照最高奖项计分,不累计。”
6、招标文件中企业综合实力:“4、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负责勘察任务的一方),近三年获得过三项省级以上(含省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含同级勘察设计行业协会)优秀工程勘察奖的得 1 分,每多一项加 1 分。本项满分 2 分。”修改为:“4、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负责勘察任务的一方),近五年获得过省级以上(含省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含同级勘察设计行业协会)优秀工程勘察奖的得1分,每多一项加1分。本项满分 2分。”
7、删除招标文件中企业信用评价“4、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获得省级及以上有关部门颁发的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证书的,得1分。须提供获奖证书,时间以证书时间为准。”
8、招标文件中项目管理机构“1、拟派出项目总负责人:在满足资格条件基础上,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注册造价工程师、通过司法考试或取得律师资格证书、注册建筑师资格四项中二项的得1分;同时具备三项的,得1.5分;同时具备四项的,得2分。本项满分2分”修改为:“1、拟派出项目总负责人:在满足资格条件基础上,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建筑师资格三项中二项的得2分;同时具备三项的,得3分。本项满分3分;”
9、招标文件中项目管理机构“3、拟派出的设计咨询负责人在满足资格审查要求的基础上,具有工程类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或正高级)的得 0.5分,在此基础上具有省级及以上勘察设计大师的得0.5分。满分1分;”修改为:“3、拟派出的设计咨询负责人在满足资格审查要求的基础上,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工程师的得 1分。”
10、招标文件中项目管理机构“4、承担设计任务单位拟派出的设计人员在满足投标人须知资格条件下,建筑专业负责人、结构专业负责人同时具备土建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且拟派出的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专业设计负责人中三人以上(含三人)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 2 分;本项满分 2 分。”修改为:“4、承担设计任务单位拟派出的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专业设计负责人中三人以上(含三人)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或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本项满分1分。”
11、招标文件中项目管理机构“6、拟派出的勘察工作负责人,在满足投标人须知资格条件下,具有工程类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或正高级工程师的得 0.5分;在此基础上,有省级及以上勘察设计大师的得0.5分,满分1分。”修改为:“6、拟派出的勘察工作负责人,在满足投标人须知资格条件下,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和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的得0.5分,在此基础上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的加0.5分,满分1分。”
12、招标文件中企业资质资格中“1.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设计咨询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设计资质或 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得1分。本项满分1分;”修改为:“1.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设计咨询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得1分。本项满分1分;”
13、招标文件中企业信用评价“3、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设计咨询单位)在“福建省勘察设计单位信用评价系统”中勘察设计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在 80 分以上(含 80 分)得 3 分,70 分(含 70 分)至 79 分得 2 分,69 (含 69 分)分以下得 1 分,本项满分 3 分。”修改为:“3、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设计咨询单位)信用得分=企业季度信用得分*1%,该项满分1分。(注:以福建省勘察设计企业单位信用评价系统中最新公布的信用分为准。)”
14、招标文件中分值构成“投标报价45分,技术部分15分,商务部分40分”修改为:“投标报价50分,技术部分15分,商务部分35分”
15、招标文件3.4.2定标方式“定标方式采用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或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的,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出现二个或二个以上投标人的最终总得分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依次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分高低、技术部分得分高低、商务部分得分高低进行排序,若上述均相同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产生排序。”修改为:“定标方式采用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或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的,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出现二个或二个以上投标人的最终总得分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依次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分高低、技术部分得分高低、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监理信用分得分高低进行排序,若上述均相同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产生排序。”
16、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修改为:2025年4月2日09时30分;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修改为:2025年4月2日09时30分;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修改为:2025年4月2日09时30分。招标文件涉及以上时间的均相应修改。
17、现场踏勘回执单格式以本次答疑附件一为准。
二、答疑纪要:
(一)、问题描述:招标文件商务评分标准,设定的太离谱,能拿到满分的单位就那一两家,疑似为某家单位量身定做的,建议修改为普通标准。
回复:本项目招标文件及评分标准已经进行相应的修改,以修改后评分标准为准。
(二)、问题描述: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被授予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且在有效期的得1分;本项满分1分。理由: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是一个独立的评估过程,其目的旨在鼓励和支持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和研发。然而,将这一认定证书作为加分条件之一,随意设置加分条件,排斥、限制潜在投标人,这种做法限制了市场竞争。
回复:本条款删除。
(三)、问题描述:招标文件P59页第三章评标办法2.2.4中企业信用评价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造价咨询单位)在福建省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系统2023年造价企业信用得分,请问现在已经是2025年了,2024年度的福建省造价咨询企业信用分已经公布出来,为什么要采用2023年度的,请解释说明把“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造价咨询单位)在福建省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系统2023年造价企业信用得分"
回复:本条款删除
(四)、问题描述:商务部分资信评分标准(28分):3.企业信用评价(10分)中的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评价系统”中监理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得3分,80分(含80分)至89分得2分,79(含79分)分以下得1分,本项满分3分。2024年第四季度信用分90分以上(含90分)的监理企业一共就4家该条款设置就不合理,明显是为了排除有力的竞争对手,为某一家企业量身定制的,这样的设定实在不符合良性竞争。建议修改该项内容,大家公平竞争。
回复:本条款修改为: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监理任务的一方)企业信用得分=企业季度信用得分*5%,该项满分5分。(注:以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中最新公布的信用分为准)”)
注:1.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与本补充通知与答疑纪要不符的,以本补充通知与答疑纪要为准。2.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漳州卫生职业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 3 月17 日
附件一
现场踏勘回执单
兹证明 (投标单位)已派 ,(电话 )到现场踏勘。投标单位已向招标方 漳州卫生职业学院 了解现场情况。
踏勘人: (签字)
招标方:漳州卫生职业学院(盖章)
时 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