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化工与生物医药科技创新中试基地一期工程(土方回填、围墙基础设施工程)答疑纪要
漳州市化工与生物医药科技创新中试基地一期工程(土方回填、围墙基础设施工程)答疑纪要
招标项目编号:E3506230601100099002
致:各潜在投标人
1、请问投标人上传编制说明是以控制价编制说明为准,还是以清单编制说明为准。2、编制说明中合同工期为无,请问投标人在上传的编制说明是否需要修改为具体的日历天。3、请投标人提供投标函附录内容。
回复:1、投标人上传以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为准。2、投标人在上传的编制说明无需修改。3、投标函附录内容自行根据合同条款的内容填入。
2、第2章投标须知的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的第10项-计划工期:“总工期为1095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施工地块交付后土方回填施工工期为90日历天;围墙、门卫土建安装等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工期为180日历天”。 问:总工期为1095日历天应为主体的总工期,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土方回填施工工期为90日历天和围墙、门卫土建安装等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工期为180日历天是否应不纳入总工期1095日历天内?
回复: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土方回填施工工期为90日历天和围墙、门卫土建安装等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工期为180日历天纳入总工期1095日历天内。本项目土地分批次取得,土方工程回填、围墙、门卫土建安装等基础设施工程分批次于施工地块交付后开始施工。
3、1、本项目主要材料和设备价是否可调:不调整.此规定不符合闽建〔2024〕9 号文的规定,请调整。 2、本项目缺方内运距按20km包干计算;弃土运距按10km包干计算。此规定不符合闽建〔2024〕9 号文的规定,应按实结算,请调整。 3、本项目平整场地所回填需要的土源由中标人自行解决。
回复:1、2、3、均按招标文件执行。
4、本工程《定标响应材料》无需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定标候选人的定标响应材料递交时间及递交地点:在《定标候选人公示》时公布。
注:1.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与本答疑纪要不符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请各投标单位重新下载答疑后的招标文件。2.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漳州九龙江古雷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0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