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公共实训基地补充通知001号
漳州市公共实训基地补充通知0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招标文件做如下修改补充:
1. 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4中“投标文件编制和加密要求:(1)资格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如有)等需盖投标人电子公章。”修改为:“投标文件编制和加密要求:(1)资格商务文件需盖投标人电子公章。”
2.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资格商务文件中第七项“七、拟分包企业情况”修改为:
七、拟分包企业情况
分包人名称 | |
地 址 | |
法定代表人 | |
联系电话 | |
营业执照号码 | |
资质等级 | |
拟分包工程 | |
分 包 理 由 | 分包内容要求: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应由中标人自行实施与管理,除上述规定外的专项咨询,中标人不具备相关资格的,允许分包。 中标人如需将其它工作内容进行分包的,分包单位应具备相关资格要求,且应事先报招标人同意;且分包单位不得与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存在利害关系。 注:如有分包,投标时,无需提供分包人相关证明材料;但中标后,分包人需经招标人同意。 |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注:①本招标补充通知发布后,招标人将重新上传修改后的招标文件,投标人须自行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重新下载,招标文件以补充通知修改后的为准。
②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漳州蓝田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