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长泰区湖珠水库工程施工项目补充通知(二)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5-01-17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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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漳州市长泰区湖珠水库工程施工项目

补充通知(二)

各投标人:

现就“漳州市长泰区湖珠水库工程施工项目”招标文件内容补充通知如下:

一、补充通知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修改为20151120241231日;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1、“本项目投标人业绩说明如下”,修改为:①时间要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要求修改为20151120241231。若只有竣工验收的,应提供竣工验收鉴定书,且竣工验收鉴定书中必须体现该项目完工时间,完工时间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根据电子平台要求,投标人应按补充通知生成的最新招标文件来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上传电子平台。有关电子投标文件编制等软件的使用问题,可电话咨询:0596-2032597

三、已发出的招标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之处,以本通知为准,其它内容不变。

 

 

 

福建长泰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福建省闽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O二五年一月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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