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县官峰水库工程库底清理施工项目补充通知二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5-01-16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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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和县官峰水库工程库底清理施工项目

补充通知二

 

各投标人:

现对“平和县官峰水库工程库底清理施工项目”项目的补充通知如下:

1、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其他中14修改为:“14(1)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9.1踏勘现场: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但因电子平台原因,该内容为必填项目,否则无法生成招标文件。因此组织踏勘时间填写为2025年3月1日;

(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0.1投标预备会:本项目不召开投标预备会。但因电子平台原因,该内容为必填项目,否则无法生成招标文件。因此召开时间填写为2025年3月1日;

(3)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0.2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本项目不存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但因电子平台原因,该内容为必填项目,否则无法生成招标文件。因此时间填写为2025年3月1日;

(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本项目不要求近年类似项目业绩。但因电子平台原因,该内容为必填项目,否则无法生成招标文件。因此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填写为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3月1日

(5)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本项目不要求。但因电子平台原因,该内容为必填项目,否则无法生成招标文件。因此近3年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填写为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3月1日;

(6)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投标文件是否退还:本项目不退还。但因电子平台原因,该内容为必填项目,否则无法生成招标文件。因此退还时间填写为2025年3月1日。”

2、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其他中11修改为:“本项目南湖二级大坝拆除工程要求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完成。”

3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接受关于“分包”的内容修改为:“本招标项目爆破工程允许分包,分包单位必须具备公安机关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中标单位选定分包单位应经招标人同意。”

本次招标不要求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11.1条款规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分包协议、分包人的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扫描件、人员、设备和业绩资料表、分包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

4、本项目发布公告的媒介: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

5、已发出的招标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之处,以本通知为准,其它内容不变。

 

 

福建兴和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福建省闽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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