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台商投资区华侨中学高中部教学综合楼新建项目补充通知与答疑纪要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5-01-10 浏览:
【 字体:  

漳州台商投资区华侨中学高中部教学综合楼新建项目补充通知与答疑纪要

致:各投标人

一、补充通知

根据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第八条 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的,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十日。本项目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公示与中标结果公示合并,不少于十日。

二、答疑纪要

问题描述11、请问投标人上传编制说明是以控制价编制说明为准,还是以清单编制说明为准。2、编制说明中合同工期为无,请问投标人在上传的编制说明是否修改为315个日历天。3、招标文件中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明细表有内容,编制说明中的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明细表中无内容,请问投标人在上传的编制说明是否需要将品牌内容补充完整。请招标人不要回答按招标文件执行,招标文件里并未对此问题进行阐述,谢谢。

回复:1)投标人上传编制说明清单编制说明为准

2)投标人在上传的编制说明不需要修改合同工期;

3)投标人在上传的编制说明需要将品牌内容补充完整

问题描述2请招标人提供单价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回复:已补充,详见2025年1月7日重新上传的Excel格式的预算审核价。

问题描述3请问商务文件 五、其他资料中的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明细表是否可以中标后提供?

回复:否,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与投标格式要求予以响应。

注:1.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内容与本答疑纪要或补充通知如有不符的,以本答疑纪要或补充通知为准。

2.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答疑纪要或补充通知的书面为准。

3.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招标人:漳州台商投资区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普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 1月10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