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安县哈溪水库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补充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4-12-19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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诏安县哈溪水库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

我司组织招标的诏安县哈溪水库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项目编号:E3506010601100558001),现就招标文件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2项“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的内容修正为“A=(K1+K2+K3+……+Kn)/N  注:①A为本项目评标基准价,为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后的各合格投标人建安下浮率K值的投标报价的平均值(按百分数表示,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第四位及以后不计);②K1、K2、……、Kn为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后的合格投标人建安下浮率K值的投标报价③N为合格投标人的总个数;④本招标项目建安下浮率K值的投标报价取值区间为9.00%-12.00%(含9.00%,不含12.00%),按百分数表示的K值小数点后保留两位,若K值不在取值区间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二、参照《福建省水利工程电子招投标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2年修订版)》中综合评估法关于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3项“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的内容修正为“B=100%×|Kn-A|/(1-A)  注:①B为投标报价的偏差率(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第四位及以后不计)。②Kn为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后的合格投标人建安下浮率K值的投标报价”。

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4.1项“履约担保”中“履约担保期限”内容修正为“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之前提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以银行转账或电汇的方式提交的,在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若采用保函时,于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合格后报请终止”。

四、投标人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关于开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闽建许〔2024〕4号)、《关于明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闽建许〔2024〕10号)的规定执行。如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厅对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审批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延续有另行规定的应附上相关政策文件,资质有效期按最新政策文件执行。

五、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均调整至2025年1月6日09时30分00秒。

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澄清文件有不同之处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招标人:诏安哈溪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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