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福建省漳州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的答疑纪要(2)
2024 年福建省漳州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的答疑纪要(2)
致各潜在投标单位:
一、对投标人问题的回复事宜
问1:根据招标文件资格要求3.2投标人将主体工程设计或主体工程施工进行分包,允许施工单位为投标人并将主体工程设计分包,此时项目负责人仍由设计负责人担任不符合项目主体责任要求,是否应对项目负责人的任职资格要求进行相应调整,同时项目负责人也可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答:第一章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3.3和第二章第一节1.4.1/1.11.2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修改为:1人,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a、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资格或具备有效的一级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b、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类或者海洋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以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二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社保缴交证明扫描件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同时需提供身份证扫描件。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不允许除施工项目负责人和设计项目负责人外的其他岗位人员兼任项目总负责人。
问2:项目投标报名时需在系统中选择项目负责人信息,若只允许设计负责人担任项目负责人,则由施工单位将主体工程设计分包时,施工单位投标报名该如何选择项目负责人,请予以明确?
答:项目负责人的选择需符合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问3:若投标单位将主体工程设计或主体工程施工分包,该情况下仅由投标单位提供一个海洋生态修复项目EPC(包括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还是必须承担本项目设计方的设计单位和承担本项目施工方的施工单位各自提供一个相对应业绩才符合要求?
答:本项目招标类型:工程总承包。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海洋生态修复项目EPC(包括设计施工总承包)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投标人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承担过海洋生态修复项目EPC(包括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第二种: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承担本项目设计方的设计单位和承担本项目施工方的施工单位均承担过海洋生态修复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故投标人只要符合上述任一一种即可。
问4:本项目是否需要提供承包人建议书、承包人实施方案,请予以明确?
答:本项目不需要提供承包人建议书、承包人实施方案。
问5:除满足资格条件业绩之外,采用主体设计或主体施工分包的投标单位是否可按第一种情况提供满足要求的1.4 亿元及以上国家海洋生态修复项目EPC项目(含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进行认定加分?还是采用主体设计或主体施工分包的投标单位只能按第二种情况提供业绩认定加分?
答:业绩认定分为两种情况,投标人满足第一种或者第二种情况均予以认定。
问6:该处如何认定项目为国家海洋生态修复项目,提供由政府部门下达中央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资金预算的通知网页截图,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答:需提供由政府部门下达中央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资金拨付文件截图
问7:海洋生态修复项目不属于市政监管项目,因此未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备案,因此该处条款是否可不提供,请明确?
答:删除“投标文件格式中十、近年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情况表、十一、近年在建的“类似工程业绩”情况表注2投标人提供的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外完成的业绩,必须可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其施工许可信息;提供的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的业绩,必须可通过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查询得到其施工许可信息(包括施工单位名称、施工许可证编号、发证日期等信息)。查询不到施工许可信息的,其业绩不计。3、上表中的项目编号、施工许可证号为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记录的该项目的项目编号、施工许可证编号。”
修改为“:2.提供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不含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扫描件,及政府部门下属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标结果公示网页截图。3.若以上业绩资料不能体现设置业绩指标,应补充提交能恰当说明上述特征的工程施工图(图纸需加盖设计院出图章)或(交)竣工图(图纸加盖竣工图章)或施工图批复文件复印件或初步设计批复文件复印件,否则其业绩不计。”
问8:该处是否需要提供已标价模拟清单,如需提供,请提供格式要求,如无需提供,是否可写“无”。
答:本项目不需要提供已标价模拟清单,可写“无”。
问9:招标文件第8页招标公告中3.1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之一:(1)设计资质要求: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或工程设计水运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或同时具备水运行业(港口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水运行业(航道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④或工程设计海洋行业甲级 ⑤或工程设计海洋行业(沿岸工程)专业甲级;(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资质之一指的是满足(1)或(2)其中一个资质条件即可。而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为“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是两者都含有。前后资质要求不一致,以哪项为准?是否可以投标人单位满足(1)设计资质要求或(2)施工资质要求,分包单位满足另一项即可。
答: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为“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修改为“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之一:”
问10:招标文件第21页,第一节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1.11.1,主体工程分包“允许分包内容:主体工程的设计或主体工程的施工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主体工程设计或主体工程施工分包单位的资质应当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1 项的规定。”因本招标文件资质要求没有设置勘察资质,请明确勘察是否可以专业分包。
答:在中标后,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勘察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单位。
问11:招标文件第33页,第一节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中第19条“中标人完成施工图审查后,应及时报送发包人,由全过程咨询单位编制预算报送县财政局审核”,本项目无施工图审查内容,该款增加了招标范围,请明确招标范围。
答:招标文件第33页,第一节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中第19条“中标人完成施工图审查后,应及时报送发包人,由全过程咨询单位编制预算报送县财政局审核”修改为:“在施工图审查完成后,中标人应及时将施工图纸报送发包人,由全过程咨询单位编制预算报送县财政局审核”。
问12:招标文件第75页,第一节 评标办法前附表11,2.2.4(5),资信评分标准,其他项目管理人员配置情况:(1)独立投标人或负责主体工程的设计单位或负责主体工程的施工单位,拟派出的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类或海洋工程类或水运工程类正高级职称的得 0.5分”,而招标文件第十八页,第一节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4.1/1.11.2,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第8条“(3)施工现场管理人员:1)项目技术负责人:1 人,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类或海洋工程类或水运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施工方成员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招标文件上述条款对技术负责人有两种不同的表述方式,建议统一调整为“施工技术负责人”。
答:招标文件第十八页,第一节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4.1/1.11.2,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的“项目技术负责人”修改为“施工技术负责人”。
问13:招标文件第75页,第一节 评标办法前附表11,2.2.4(5),资信评分标准,2.项目管理机构“对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以及其他项目管理人员的所属单位为“独立投标人或负责主体工程的设计单位或负责主体工程的施工单位”;与招标文件第18页,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4.1/1.11.2,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第8条“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的设计人员“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设计方成员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施工相关人员“应是独立投标人或施工方成员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以上内容前后矛盾,人员所属单位要求不一致。建议统一修改为:施工技术负责人应为独立投标人或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单位的正式在岗职工。海洋设计专业负责人应为独立投标人或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单位的正式在岗职工。港航设计专业负责人应为独立投标人或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单位的正式在岗职工。勘察项目负责人可以为独立投标人或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单位的正式在岗职工。
答:评标办法前附表11,2.2.4(5),资信评分标准,2.项目管理机构的内容修改为:“对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以及其他项目管理人员配置情况:(1)独立投标人或负责主体工程的施工单位,拟派出的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类或海洋工程类或水运工程类正高级职称的得 0.5分;(2)独立投标人或负责主体工程的设计单位,拟派出的海洋设计专业负责人具备海洋工程类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得 0.5 分;(3)独立投标人或负责主体工程的设计单位,拟派出的港航设计专业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资格,得 0.5 分(4)独立投标人或负责主体工程的设计单位或负责主体工程的施工单位,拟派出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具备岩土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得0.5分
问14:招标文件第158页,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11.4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指:5级以下地震,10级以下台风,24小时内降雨量达150 毫米的大、暴雨(以工程所在地气象台发布的公告为准) 。”此处是否有误,请明确。且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表述不完善,请增加异常恶劣的气候的其他情况,或增加“等其他恶劣的气候条件”的描述。
答: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11.4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的内容修改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指:(1)持续高温:连续三日日最高气温38℃以上;(2)大风天气:施工水域日风力在6级及以上且持续时间不少于4小时,或阵风大于8级;(3)暴雨天气:日降雨量50mm及以上,或降雨强度大于20 mm/h;(4)大雾:定点施工船舶能见度小于50米的雾天超过1天;运动船舶按有关规定;(5)流速或波浪:海上2米及以上的大浪和强浪;(6)水淹:施工场地大部或全部被潮水、洪水或雨水淹没超过1天。
问15:招标文件第229页,一、投标函,投标总报价,其中:①设计费 :②建筑安装工程费: ③;工期 日历天,按合同约定进行勘察(如有)、设计、实施和竣工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实现工程目的。”与招标文件第八页,招标公告,2.4.最高投标限价:“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 22297.46 万元;其中:①本项目总勘察设计费暂定 448.66 万元(其中勘察费暂定:198 万元,设计费暂定:250.66万元),②工程费 21848.8 万元。”相比,遗漏了勘察费用的报价,需增加勘察费报价。另外,建议增加相关报价对应的下浮率的表述,简化评标流程。
答:招标文件第229页,一、投标函中第1段修改为: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 )的投标总报价,投标总报价下浮率为: ;其中:①勘察费: ;②设计费: ;③建筑安装工程费: ,④工期 日历天,按合同约定进行勘察(如有)、设计、实施和竣工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实现工程目的。
问16:招标公告“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a、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资格;……同时需提供身份证扫描件。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不允许除设计项目负责人外的其他岗位人员兼任项目负责人。”
考虑到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有可能是承担主体工程施工的投标人提供,建议修改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为“a、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或一级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b、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类或者海洋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以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二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社保缴交证明扫描件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同时需提供身份证扫描件。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不允许其他岗位人员兼任项目负责人。”
答:第一章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3.3和第二章第一节1.4.1/1.11.2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修改为:1人,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a、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资格或具备有效的一级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b、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类或者海洋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以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二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社保缴交证明扫描件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同时需提供身份证扫描件。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不允许除施工项目负责人和设计项目负责人外的其他岗位人员兼任项目总负责人。
问17:第73页评标办法前附表的2.2.4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中:第一种情况和第二种情况业绩中“国家海洋生态修复”的“国家”定义较难认定,且与资格业绩描述不一致,建议删除招标文件类似业绩中所有相关描述的“国家”二字(含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需提供由政府部门下达中央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资金拨付文件截图。
问18:招标文件第75页的3. 获奖业绩(2 分)“省级优质工程奖或国家级优质工程奖”给予加分,此类奖项的评定倡导和注重工程质量的全面、系统性的管理。且考虑到本项目为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建议应承担本项目的设计单位和承担本项目的施工单位提供的工程奖项均应给予认可。
答:获奖业绩需由投标人提供,若以联合体方式承担项目的获奖业绩只作为牵头人的获奖业绩。
问19:招标文件第75页的1.企业资质资格中“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投标文件承诺的主体工程施工分包单位)”按投标人资格要求,未明确主体工程施工为分包单位,为此,建议修改投标人或承担本工程施工任务的施工单位。
答:招标文件第75页的1.企业资质资格中“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投标文件承诺的主体工程施工分包单位)”修改“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投标文件承诺的主体工程施工单位)”
问20:招标文件第75页中的2.项目管理机构(2 分)海洋工程类正高级职称是否包含海洋工程、港口与航道、港航工程、海岸工程、水运工程专业均可以。
答:海洋工程类正高级职称包括海洋工程,海洋设计,海洋地质,海洋水文,海洋调查等海洋专业(不包括港口与航道、港航工程、海岸工程、水运工程专业)。
问21:招标文件第76页中的3.企业信用分(10分),根据《福建省公路水运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示范文本(2023年)》,应采用福建省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考核等级,不考核全国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信用等级。建议修改为“(1)承担主体工程设计的设计单位在福建省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考核为水运工程设计类等级AA级得5分,A级得4.5分,B 级或未参评得3.5分,其余不得分,本项满分5分。(2)承担主体工程施工的施工单位在福建省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考核为水运工程施工类等级AA级得5分,A级得4.5 分,B级或未参评得3.5分,其余不得分,本项满分5分。”
答:福建省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考核等级和全国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信用等级均予以认定。
问22: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P24:“4.1.5投标保函原件及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提交的时间、地点和密封要求,提交时间:2024 年11月27日17 时0分0秒前……”该部分投标保函原件及时间与3.4.1投标保证金要求,请代理明确。
答:电子保函线上提交,纸质保函需要提供原件核对。
问23:招标文件P81 定标因素 实力要素中的企业奖项①与本项目类似工程规模业绩②类似工程项目入选为部级典型案例的。
若投标人将主体工程施工或设计分包,对于定标因素中的业绩、奖项要求,是否只需由牵头方或主体工程分包方的任一方提供符合要求的业绩均满足?
答:定标因素内容由投标人自行提供。
问24:招标文件P81 定标因素 实力要素中的企业奖项②类似工程项目入选为部级典型案例的。
目前自然资源部一共发布2023和2024年度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典型案例,案例选取区域海洋生态保护修复成果进行展示,未颁布奖状或相关证明。若部分实施项目名称与典型案例不一致,但也属于该区域内实施得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是否也可认定该项目属于典型案例范围呢?
答:以自然资源部官方网站公示为准。
问25:招标文件P81 定标因素 实力要素中的2023年度财务状况①近一年的银行资信证明和2023年财务报表②项目资金保障承诺函。
请问上述银行资信证明是提供银行信用等级证书或者存款证明?若提供存款证明,是否有资金大小要求?项目资金保障承诺函是否要明确具体金额?
答:银行资信证明咨询单位开户行。项目资金保障承诺函自拟。
问26:招标文件P81 定标因素 信用要素中承担本工程主体的施工方和设计方在工程建设领域信用综合评价结果,是否指的是评标办法中要求的福建省水运建设市场或全国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信用?
答:由投标人自行提供。
问27:招标文件P81 定标因素 社会经济贡献中承诺在项目所在地纳税可以通过注册分子公司或办理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原外经证)实现,二者在承诺效力上是否等同?
答:承诺内容及格式由投标人自拟。
问28:请明确招标文件中的类似工程业绩“海洋生态修复项目”具体包括哪些类型的项目。
答:包括红树林营造和修复、海域或海岸线修复和整治、沙滩修复、滨海湿地或岸滩修复和保护、生态岛礁修复、珊瑚礁生态系统修复,海草床生态系统修复等
问29:分包单位是否为投标人,本招标文件明确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材料能否由分包单位提供?
答:投标人材料提供必需符合第一章招标公告和第二章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
问30: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是否可以由承担主体工程设计的分包单位提供?
答:项目负责人需符合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问31:请问一家承担主体工程设计或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单位是否可以作为不同投标人的分包单位。
答: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问32:招标文件P9页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描述中:“或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承担本项目设计方的设计单位和承担本项目施工方的施工单位均承担过海洋生态修复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设计单位提供的业绩是否为可研报告编制、设计图设计等类型项目业绩,施工单位提供业绩是否为施工总承包类型项目业绩。
答:设计业绩需包含施工图设计等内容,施工单位提供业绩需为工程总承包业绩。
问33:招标文件P9页 3.3.“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若投标人参与投标时,设计单位作为分包商参与,项目总负责人是否可由设计分包单位派出?
答:项目负责人需符合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问34:本项目投标报价是否按照控制价下浮率进行报价,请明确。
答:投标报价按招标文件要求自行报价。
问35:招标文件P81 定标因素 团队因素中项目负责人的水运类或者海洋类获奖业绩,评定标准是否类似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分为省级优质工程奖和国家级优质工程奖?
答:由投标人自行提供。
问36: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本招标项目评标时仅对拟派出(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进行考核,其余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由中标人在中标后按以下配备并报建设单位;而评标办法中对项目管理机构的施工技术负责人、海洋设计专业负责人、港航设计专业负责人、勘察项目负责人进行评分。招标文件对人员的考核评审要求前后不一致,根据招标文件的整体框架,建议1)中的“施工技术负责人”修改为“施工项目负责人”;(2)和(3)合并为一条,其中“海洋专业负责人”和“港航专业负责人”修改为“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①海洋工程类正高级工程师职称或水运工程类正高级职称和②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具备 1 项得 0.5;具备 2 项得 1 分。或取消施工技术负责人、海洋设计专业负责人、港航设计专业负责人、勘察项目负责人评分项。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时间作以下修改: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修改为:2024年12月05日09:00时前;
2、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修改为:2024年12月05日09:00时;
3、本项目开标时间修改为:2024年12月05日09:00时;
备注:
1.本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
2.投标人应重新下载并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答疑纪要中未明确的,均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答疑纪要的书面为准。
招标人:云霄县城市投资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同舟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