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二中扩建校区项目施工监理答疑纪要
漳州二中扩建校区项目工程施工监理答疑纪要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投标人提问解答如下:
1.①问:提供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应急响应能力的承诺函
请问: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应急响应能力是指什么?是指时间的应急响应能力还是年龄的应急响应能力?
②问:提供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应急响应能力的承诺函 请问: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应急响应能力是指什么?是指决策能力还是面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等等?
答: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应急响应能力是指总监理工程师面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沟通协作能力、资源调动能力、决策能力、全天候响应处置能力等。
2.①问: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评定分离,只有定标要素,请问是否有定标方案?定标方案是什么?根据闽建筑〔2024〕36号关于印发《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定分离”招标项目负面行为清单(2024年版)》的通知的负面清单行为,第2点招标人在投标截止前未向潜在投标人公开定标方案(含定标要素评审标准及分值;将答辩情况作为定标要素的,答辩问题及评分标准可以不公开)。
因此,本项目招标存在定标方案不公开透明、定标要素设置不规范、不合理等问题。违反了闽建筑〔2024〕36号的规定。
②问:依据关于印发《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定分离”招标项目负面行为清单(2024年版)》的通知的负面行为清单第二条、《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7号),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前向潜在投标人公开定标方案(含定标要素评审标准及分值)。
答:各定标因素分值如下:①实力因素(50分),其中:资质等级(10分)、总监理工程师执业情况(30分)、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10分);②团队因素(10分),即BIM人员配置(10分);③信誉因素(40分),其中:信用综合评价结果(10分)、履约信用评价( 30分),招标文件中所列的定标要素即为评审标准。具体详见答疑后招标文件。
3.问:定标要素:2.团队因素 要素内容:BIM人员配置:BIM技术人员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任一方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且拥有BIM技能证书。
请问:闽建筑〔2024〕36号 负面清单中第9点,不得在定标方案中将经营主体取得培训合格证、上岗证等特定地区或者特定行业组织颁发的相关证书设置为定标因素。建议取消BIM人员配置。
答:BIM技能证书属于专业技能证书,不属于培训合格证、上岗证,且招标文件中并未规定BIM技能证书的发证单位,因此不属于闽建筑〔2024〕36号文负面清单中第9点的情形。
4.①问:定标要素:子要素内容: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总监理工程师执业情况。3. 信誉因素,(2)子要素内容。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 2.6 万平方米或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3 亿元的一般公共建筑工程监理项目。本项目招标规模为总建筑面积40366.00m²。类似业绩应为公共建筑一级,评分标准的公共建筑一级及定标要素2.6 万平方米或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3 亿元的业绩认定标准不一致。以哪个为准?
②问:定标要素:子要素内容: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 (3)子要素内容。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 2.6 万平方米或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3 亿元的一般公共建筑工程监理项目。本项目招标规模为总建筑面积40366.00m²。类似业绩应为公共建筑一级,评分标准的公共建筑一级及定标要素2.6 万平方米或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3 亿元的业绩认定标准不一致。以哪个为准?
答: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和评标办法中的“投标人工程业绩”和“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为房屋建筑工程中的一般公共建筑,等级为一级,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对照现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专业工程类别和等级表”中的房屋建筑工程一般公共建筑一级同类、同等的指标来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定标要素中的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总监理工程师执业情况和建设单位出具的履约信用评价工程规模要求则细化为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 2.6 万平方米或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3 亿元的一般公共建筑工程,各投标人在定标响应材料中应按此要求来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综上所述,各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对业绩的不同要求提供对应的证明材料。
5.针对“招标文件P29-P3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8项第15条本工程要求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漳州行政区域外应无在建项目。【福建省内企业以在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业服务/质量安全/在建项目施工监理项目部人员查询结果为准(http://220.160.53.49:8888/default/com.hymake.maius.serve.view.unitServePersonInfoOut.flow)投标人应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证明,福建省外企业需提供企业所在地建设监督主管部门出具的总监无在建项目证明】”我单位提出以下疑问:
我单位为省外企业,经咨询建设监督主管部门后得知,因当地无明确查询总监在建情况的网站,无法出具总监无在建项目证明文件,同时试问哪个省份的建设监督主管部门会出具总监无在监项目证明?此要求明显是在排挤大多数省外监理企业参与投标!若因政府单位不出具相关证明文件就导致潜在投标人无法进行投标明显有失公允,严重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中公平公正的规定,存在故意排斥潜在投标人进行投标的嫌疑。同时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作为国家权威的网站,网站上所公示的信息应用于全国各地招投标活动,并且本项目招标文件企业注册人员专业和数量应满足本招标项目所对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也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查询,强烈建议将福建省外企业需提供企业所在地建设监督主管部门出具的总监无在建项目证明修改为“福建省外企业需提供企业所在地建设监督主管部门出具的总监无在建项目证明或省外企业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home)从业人员/个人工程业绩查询结果为准,若个人工程业绩显示的项目没有竣工验收信息则认定为有在建项目,投标人应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证明”
答:答疑已对本条款进行修改,投标人在投标时只需提供《总监理工程师在建项目情况承诺书》,具体格式详见答疑后招标文件。
二、招标文件修改内容
1.招标文件第二章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8项第15点内容修改为“本项目因工期紧张,为了备案要求,根据闽建建[2018]37号文规定,总监理工程师在同一市区域(含平潭综合实验区)最多可在三个在建监理合同项目上从业,不得跨区域备案;本工程要求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漳州行政区域外应无在建项目。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拟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总监理工程师相关信息进行查询,一旦发现在漳州行政区域外有在建项目或在漳州行政区域内有2个(不含2个)以上在建项目,将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满足上述要求并提供《总监理工程师在建项目情况承诺书》。在网上没有查询到相关信息但中标后被发现或者举报经核实的,招标人将有权取消投标人的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并将其报上级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
2.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附件所列的定标因素即为评审标准,分值满分为100分,分值分布如下:①实力因素(50分),其中:资质等级(10分)、总监理工程师执业情况(30分)、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10分);②团队因素(10分),即BIM人员配置(10分);③信誉因素(40分),其中:信用综合评价结果(10分)、履约信用评价( 30分)。具体详见答疑后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第六章资格商务文件“其他资料”中增加:“5、总监理工程师在建项目情况承诺书”,具体格式详见答疑后招标文件。
备注:①请各投标人重新下载答疑后招标文件。②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 标 人:福建省漳州市第二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建融建设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