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北环城路(国道 G319 胜利西路-九龙大道段)提升改造工程-平交路口提升改造工程补充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4-10-28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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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北环城路(国道 G319 胜利西路-九龙大道段)提升改造工程-平交路口提升改造工程补充通知

致:各位潜在投标人

1、因系统制作原因,现已在交易系统增加“无失信企业免缴”选项,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交易系统勾选“无失信企业免缴”选项。

2、温馨提醒: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18.1/18.2.1:根据漳建筑函[2024]17号《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落实省住建厅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等政策实施意见的通知》规定,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递交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当出现法律、法规、招标文件列明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时,负有责任的投标人或中标人应当限时足额补缴投标保证金并依法承担违约责任;补缴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伍万元整、补缴时限为收到招标人补缴投标保证金通知后10日历天内补缴完成。

对未按期足额补缴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带来损失的,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由各有关行业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将其列为招标投标重点监管对象。

 

 

备注:①本补充通知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j.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上发布。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②本补充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补充通知与招标文件内容有冲突或不一致的,以本补充通知公布的内容为准。

③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招标人:福建省漳州公路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漳州公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24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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