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P16地块(漳州南部交通枢纽)设计及开发运营答疑纪要及修改通知(二)
2023P16地块(漳州南部交通枢纽)设计及开发运营
答疑纪要及修改通知(二)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答疑纪要:
1、问:漳州市通凌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人)、时代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 :就2023P16地块(漳州南部交通枢纽)设计及开发运营招标文件提出以下疑问,烦请你方对下列问题予以答复、澄清: 针对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附件2 开发及销售管理服务相关约定 第3条 项目组织机构及制度 第(1): “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就项目整体开发计划书达成一致后15个工作日内,由咨询人成立项目开发管理团队,负责本合同中约定的所有受托方事务,并向委托人提供项目开发管理团队人员名单,团队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人员:项目总监1人、项目经理1人、销售总监1人、销售经理(案场经理)1人、土建工程师2人、水电工程师1人、策划经理1人、开发专员1人、成本专员1人、招采专员(兼资料员)1人。在此之后,咨询人委派的项目管理团队在本合同委托管理范围内以委托人名义对外开展工作。”及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附件2 开发及销售管理服务相关约定 第6条 委托管理服务费等相关费用及奖励 第(1)点: “本合同约定的委托管理服务费用包含:咨询人自身为完成本合同各项委托事项所发生办公行政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用、咨询人委派人员(不含销售人员)薪酬福利、差旅费、咨询人品牌使用费、劳动保护费用。” 因第四章 附件2 第3条描述表明团队人员需包含销售总监1人、销售经理(案场经理)1人、策划经理1人;而第四章 附件2 第6条描述表明咨询人委派人员(不含销售人员),应理解为不包含销售总监、销售经理(案场经理)、策划经理等销售人员。两条规定存在对销售总监、销售经理(案场经理)、策划经理等销售人员规定的差异。 以何为准,请明确。
回复:委托管理服务费用包含咨询人成立项目开发管理团队,团队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人员:项目总监1人(包含工程管理经验及营销管理经验)、项目经理1人、土建工程师2人、水电工程师2人(给排水及设备各1人)、开发专员1人、成本专员2人(土建及安装各1人)、招采专员1人、资料员1人(销售人员将委托第三方销售代理公司执行相关工作但咨询人应当管理受托的第三方销售代理公司相关业务工作,确保销售进度符合招标人要求,否则将承担相应责任)。
2、问: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对联合体设计方的评分办法涉嫌为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和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量身定制,排斥潜在投标人。评标办法 中获奖情况:第2条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任一方)自招标公告发布前具有应用于全过程管理项目的信息化软件系统:①二三维城市数据管理平台;②规划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系统。企业信用评价: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方最近连续四个企业季度(2023年第4季度-2024年第3季度)设计信用得分的平均分在85分以上。目前全过程管理项目的信息化软件系统目前尚未普及。以上设置严重违反发改办财经[2023]860号规定,“各地方不得以信用评价、信用评分等方式变相设立招标投标交易壁垒”。勘察设计类招标文件中都未执行信用评价得分。能满足以上加分项设置条件的只有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和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这2家公司。为了共同营造一个公平、公正、透明的招投标环境,强烈要求取消以上2点加分项。
回复:(1)具体详见本修改通知。(2)勘察设计信用分由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行发布,具有权威的公信力,是全方位的对一个企业的综合实力的考量。福建省内工程总承包项目、全过程咨询项目等一系列招标中,均有采用信用分,不存在排斥行为。
3、问:本投标文件强行采用设计+销售运营的模式,且涉嫌为福州市GH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捆绑的销售运营管理团队量身定做,排斥潜在投标人,有违评标条件“公平、公正、科学”的原则。
回复:本项目资格条件均按照招标文件的实际规模情况设置,任何满足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均可参与项目投标,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
4、问:招标文件P13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对建筑设计专业负责人和机构设计专业负责人的要求不符合《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管理规定》(试行)(闽建科〔2024〕31号)。根据该文件第二十七条“除设计项目负责人以外的主要设计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能力,审核、审定、专业负责人应由本专业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担任,其中民用和工业建筑的建筑、结构专业负责人,应由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分别担任。”因此,建筑专业负责人仅需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结构专业负责人仅需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师,应删除工程师以上职称相关描述。
回复:具体详见本修改通知。
5、问:招标文件P60-61评分办法前附表-商务部分中关于项目团队的评分条件中有以下条件设置不合理:(1)建筑专业负责人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结构专业负责人要求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与本招标文件P13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重复,建议删除。(2)对于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和电气的专业负责人均以“同时具备相应专业的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或正高级工程师或享受教授、研究员待遇的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作为加分要求。该加分项的设置要求明显过高,属于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原则。
回复:本项目为大型住宅+公交枢纽结合,项目情况复杂,需综合选择有实力较强的设计方,且该项按职称等级梯度式加分,设置合理,不存在排斥投标人的行为。
6、问:招标文件P62评分办法前附表-商务部分关于企业实力的评分条件中,以“获得过中国企业评价协会、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所、中指研究院或中国房地产T0P10 研究组颁发的的“中国房地产代建运营优秀企业”证书”作为加分条件,属于《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中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第三种情形:“(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强烈建议删除。
回复:中国企业评价协会是中国民政部管理的社会组织,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所隶属中国顶尖公立高校清华大学,中指研究院或中国房地产TOP10研究组是业内资深客观的研究机构,三者每年均共同颁发的“中国房地产代建运营优秀企业”是房地产代建行业权威的评价榜单位,业内主要的优秀代建企业均在此榜单内,评标商务部分条款中的企业实力的评分办法以此条件作为加分项,非排他条款,目的是选出更优秀的企业更好地服务本项目,不存在排斥投标人的行为。
7、问:招标文件P62-63评分办法前附表-商务部分获奖情况第2条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任一方)自招标公告发布前具有应用于全过程管理项目的信息化软件系统:基于BIM 的海绵城市建设三维可视化管控平台,二三维城市数据管理平台,规划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系统”,存在以下不合理:(1)信息软件的使用和企业获奖无关,此处设置该加分条件有为量身定制中标单位的嫌疑;(2)这三个平台属于特定平台,试问省内能满足该要求的单位有几家?很明显是为福州市gh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量身定做,属于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严重违反《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相关要求。这种评标条件不符合“公平、公正、科学”的原则,通过与项目不相关的条款来设置评分条款,强烈建议删除,如未删除,将向有关监管部门及平台进行投诉。
回复:具体详见本修改通知。
8、问:招标文件P63评分办法前附表-商务部分关于企业信用评价的评分条件运用违规。首先,能够满足该加分条件的省内只有福州市GH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和福建省JZ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再结合加分项中关于“全过程管理项目的信息化软件系统”的设置,能满足这两个加分条件的仅有福州市gh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严重违反招投标法,视相关法律法规不顾,违规限制其他所有潜在投标人。根据省内建筑工程设计招标相关规定“福建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分值应用于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活动的时间及评价系统网址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另行通知,未明确应用前各投标人企业信用评价分值均按满分计”,目前福建省住建厅尚未通知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分值应用于招投标活动,请遵循福建省住建厅对设计企业信用评价分值的现行规定,各投标人按满分计分。
回复:(1)具体详见本修改通知。(2)勘察设计信用分由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行发布,具有权威的公信力,是全方位的对一个企业的综合实力的考量。福建省内工程总承包项目、全过程咨询项目等一系列招标中,均有采用信用分,不存在排斥行为。
二、修改通知:
1、招标文件P13页“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①建筑设计专业负责人1人,资格(职称):具备有效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修改为:①建筑设计专业负责人1人,资格(职称):具备有效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②结构设计专业负责人1人,资格(职称):具备有效的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和结构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修改为:②结构设计专业负责人1人,资格(职称):具备有效的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
2、删除招标文件P62页获奖情况:第“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任一方)自招标公告发布前具有应用于全过程管理项目的信息化软件系统:①二三维城市数据管理平台;②规划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系统;具有一项得1.5分,具有两项得3分,本小项满分3分。”
3、本项目分值构成修改为:投标报价:43分;技术部分:20分;商务部分:37分。
4、招标文件P115页:“团队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人员:项目总监1人、项目经理1人、销售总监1人、销售经理(案场经理)1人、土建工程师2人、水电工程师1人、策划经理1人、开发专员1人、成本专员1人、招采专员(兼资料员)1人。”修改为:“团队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人员:项目总监1人(包含工程管理经验及营销管理经验)、项目经理1人、土建工程师2人、水电工程师2人(给排水及设备各1人)、开发专员1人、成本专员2人(土建及安装各1人)、招采专员1人、资料员1人(销售人员将委托第三方销售代理公司执行相关工作但咨询人应当管理受托的第三方销售代理公司相关业务工作,确保销售进度符合招标人要求,否则将承担相应责任)。”
注:1、本答疑纪要及修改通知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上发布,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上述网站查看本项目的相关信息,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导致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2、本答疑纪要及修改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原招标文件与本答疑纪要及修改通知不一致的,以最后发出的答疑纪要及修改通知为准。3、请各投标人重新下载重新上传的招标文件,并重新制作投标文件。
招标人:漳州市通凌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时代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