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县梅林镇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补充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4-10-22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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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靖县梅林镇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补充通知

致各潜在投标

一、招标文件答疑:

提问1:是否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保障各类经营生体平等参与招投标克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规定: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 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

回答1: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保障各类经营生体平等参与招投标克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规定执行。

提问2: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保障各类经营生体平等参与招投标克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的通知: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 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是否符合?

回答2: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保障各类经营生体平等参与招投标克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补充通知:

1、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须知 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条款号34.2中19.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八、由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政务服务系统自动生成”修改为由投标人格式自行填写《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编号:/ 填写,并按照要求盖章上传。”此条款删除。

2、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须知 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18.1/18.2.1 投标保证金形式“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没有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第②或③或④或⑤中的任意一种形式提交;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使用第①种形式提交。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单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行政监督平台查询” 修改为“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没有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第中的任意一种形式提交;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使用第种形式提交。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单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行政监督平台查询”。

3、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须知 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18.1/18.2.1 投标保证金形式:⑦其他形式修改为:“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试行差异化缴纳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闽建[2023]16号)、《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7 号)、《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落实省住建厅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等政策实施意见的通知》(漳建筑函[2024]17号)的文件要求: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采用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的,需提交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的 《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采用企业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中标后,招标人有权核对中标人是否符合企业免缴投标保证金的情形,不符合企业免缴投标保证金情形的视为弄虚作假取消中标资格。”招标文件涉及此条款的一并修改。

4、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须知 第2节 投标须知内容修改表 条款号15.2.1“ 商务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2)投标函附录(3)其他资料(4)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 修改为:商务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2)投标函附录(3)其他资料”。

附件:                         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格式)

(招标人名称):

我司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及标段)  投标活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允许免缴投标保证金情形,现申请免缴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我司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依法履行投标人义务。若我司存在招标文件规定或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在收到你方书面通知,我司在7日内无条件地向你方全额付清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未按时缴清的,我司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1. 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重新下载。2.招标文件与本答疑及修改补充通知不一致的,以本答疑及修改补充通知为准。3.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本单位概不负责,敬请谅解。

招标人: 南靖县梅林镇人民政府

代理单位: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1022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