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县城区排水防涝(一期)水毁修复工程答疑及补充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4-10-15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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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靖县城区排水防涝(一期)水毁修复工程

答疑及补充通知

致各潜在投标单位:

1、问:应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 计量认证证书,分包资质证书,是否可以中标后提供?检测人员是否可以中标后提供。投标时,暂不提供。

答:可以。本项目在投标阶段投标人无需提供相关分包企业情况,待中标后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分包。

  1. 投标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修改为:

序号

岗位

人数

职称

专业

备注

1

技术负责人

1

中级及以上

水利工程相关专业。


2

施工员

1

/

具备水利工程协会或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岗位证书。


3

市政工程施工员

1

/

具备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授权的具有培训资质的第三方颁发的合格有效的现场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证书,且在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上可查


4

材料员

1

/

具备水利工程协会或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岗位证书。


5

材料员

1

/

具备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授权的具有培训资质的第三方颁发的合格有效的现场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证书,且在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上可查


6

质检员

1

/

具备水利工程协会或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岗位证书。


7

市政工程质量员

1

/

具备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授权的具有培训资质的第三方颁发的合格有效的现场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证书,且在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上可查


8

安全员

1

/

具备水利工程协会或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岗位证书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


9

安全员

1

/

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且在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上可查


3、删除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节资格文件格式十八、其他资格材料中(三)拟分包企业情况。

4、补充:投标须知前附表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其他:22、投标人若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检测资质,应承诺中标后将分包给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格式自拟)。

5、补充: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25其他补充内容:25.18项目开工到竣工验收期间承包人因资质问题导致项目无法顺利完成的,承包人应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

注:

①招标文件与本答疑及通知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

②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南靖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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