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县城区排水防涝(一期)水毁修复工程监理项目答疑及补充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4-10-12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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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靖县城区排水防涝(一期)水毁修复工程监理项目

答疑及补充通知

致各潜在投标单位:

 

1、最高控制价修改为63.8499万元,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51516595(含暂列金2250000元,暂估价3691286元及其他项0元)

 

2、投标须知前附表中3.2.3报价方式 第②点更改为:

②本工程监理服务收费暂按4926.6595万元为计费额,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作为参考依据。

本项目采用固定费率加风险包干的合同方式,实际监理服务费按施工项目确定的中标价(不含暂列金)乘以中标费率为准。中标监理服务费费率=中标人投标函报价÷预算审核价(不含暂列金)×100%。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施工工期+从准备阶段、施工阶段、设备采购阶段、完(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工作,合同履行时固定费率不随国家政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各阶段衔接等待的时间成本等风险因素含在报价中。

计费基数: 4926.6595万元。

计算明细: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119.2342万元)×专业调整系数(0.9)×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0.85)×高程调整系数(1.0)=91.2142万元;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1±浮动幅度值)=91.2142万元×(1-30%)=63.8499万元

 

3、提问: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0部门、5部门关于鼓励开展全省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减免工作的通知及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3号)、(闽发改规[2023]7号)的文件要求:“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标的额在1000万元以下,免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该项目要求提交保证金,是否与政策不符?

回答:

为减轻企业负担,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新增“无失信企业免缴”形式。

补充投标须知第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7、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的规定: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无失信记录企业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截图、以及在“信用中国”网站平台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截图,可免缴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采用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的,需提交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的《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格式)

(招标人名称)

我司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及标段)   投标活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允许免缴投标保证金情形,现申请免缴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我司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依法履行投标人义务。若我司存在招标文件规定或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在收到你方书面通知,我司在7日内无条件地向你方全额付清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未按时缴清的,我司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日期:         

 

注:

①招标文件与本答疑及通知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

②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南靖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1012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