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海辰化学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己二腈及原料配套项目甲醇精馏装置工艺包、专利许可及相关专利设备采购补充通知(1)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4-10-09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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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海辰化学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己二腈及原料配套项目甲醇精馏装置工艺包、专利许可及相关专利设备采购

补充通知(1)

福建海辰化学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己二腈及原料配套项目甲醇精馏装置工艺包、专利许可及相关专利设备采购招标文件(招标编号:E3506010601801192014),有关招标人对潜在投标人疑问的答复如下

一、问题与答复

1.问:招标文件“3.1设计生产能力”规定,操作弹性为装置生产能力的50~145%。又说明,原料粗甲醇流量:正常47354.86kg/h、最大67649.8kg/h,最大/正常=142.85%。请明确:以哪个为最大负荷?

答:操作弹性按照50%-145%。

2.问:招标文件“3.2.1甲醇精馏装置进口物料组分指标”粗甲醇组成表中,乙醇含量0.0492%(即:492PPm),在备注中,乙醇含量(w%)设计值1500ppm。我们工艺包设计肯定以最严苛条件为基础。但对于能耗考量,两种差异很大!请明确:蒸汽单耗考核以哪个乙醇含量为基准?

答:甲醇精馏装置进口物料组分指标问题:粗甲醇内的乙醇含量按1500PPm作为最严苛的设计输入,提供两版蒸汽消耗数值(正常和最大),大概率乙醇含量小于1000PPm,主要以正常工况作为考核值,如上游粗甲醇中乙醇含量确实检测达1500PPm,届时按1500PPm对应的蒸汽消耗作为考核值。

3.问:招标文件4.1.7.5流程加热蒸汽(PHS”表中,0.65MPa(g)165℃下,为液相(液体水)0.65MPa(g)饱和水蒸汽温度应该是168℃。请明确:再沸器加热蒸汽压力是多少?

答:蒸汽压力为1.1MPa、0.45MPa、0.33MPa,投标人可选择其中一种进行计算。

4.问:招标文件“6.2.1提供的图纸资料”,工艺包不包括设备(包括精馏塔)图纸。如果没有专利设备,也不提供产品质量证明书,产品合格证等资料。

答:目前招标范围只涉及工艺包及塔内件供货,不涉及设备塔体,提供的图纸无需详细设计图纸,设计深度执行SPMP-STD-EM2001最新标准。

5.问:甲醇精馏装置进口物料组分指标问题,技术规格书3.2.1章节给出的粗甲醇典型组成表格中乙醇含量为0.0492%(wt),但表后的备注1中说明乙醇含量(wt%)设计值为1500ppm,即0.15%,与前表中乙醇含量不一致。请确认设计时乙醇含量(wt%)是否按照0.15%计算,同时由于乙醇含量增加合计质量分数大于100%的部分从甲醇含量中扣除(即:原料中甲醇量减少了0.01%),各投标方需要在统一的进料条件下进行计算,进料乙醇浓度对蒸汽单耗和设备选型有一定影响。

答:甲醇精馏装置进口物料组分指标问题:粗甲醇内的乙醇含量1500PPm作为设计输入。

6.问:加热蒸汽规格确认,技术规格书4.1.7.5流程加热蒸汽(PHS)表格中该蒸汽正常操作压力为0.65MPa(g),对应饱和温度为165℃;但在前期交流中贵方有提到该股蒸汽实际压力为0.45MPa(g),请贵方确认投标计算时,此蒸汽的规格。

答:蒸汽压力为1.1MPa、0.45MPa、0.33MPa,投标人可选择其中一种进行计算。

7.问:精馏塔设计范围确认技术规格书6.2.1章节中提到需要提供的图纸资料包括“a、设备施工图、计算书及压力容器风险评估报告,d、甲醇精馏塔总装图蓝图12份(含U盘电子版2份)”;技术规格书6.2.3章节文件交付份数要求中提到需要“甲醇精馏和汽包:蓝图12份(其中每台需有4份加盖压力容器资质章,并附压力容器计算书1套,第Ⅲ类压力容器风险评估报告1份)。设备制造竣工图8份;”按照上述表述贵方需要投标人提供塔体的总装蓝图,但本项目投标人的供货范围仅为塔内件,塔体不在供货范围内,请贵方确认上述描述中提到的设备图纸是否只包含塔内件图,不包含塔体图。(塔内件不涉及压力容器相关内容)。

答:目前招标范围只涉及工艺包及塔内件供货,不涉及设备塔体,提供的图纸无需详细设计图纸,设计深度执行SPMP-STD-EM2001 最新标准。

8.问:投标文件设备选型范围确认,招标文件正文,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十二项“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中要求投标人提供设备选型相关说明,请贵方确认投标文件中是否只需要提供与专利设备相关的塔体及塔内件的选型,再沸器、机泵等其他设备的选型不用在投标阶段提供,后续工艺包设计阶段再行完善。

答:目前招标范围只涉及工艺包及塔内件,对于设备选型上主要考虑塔体及塔内件的选型,再沸器和机泵等初步形式同初步建议,待开工会再行确认,具体参数、选型可以在工艺包设计阶段提供。

9.问:关于招标文件中第二章关于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不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应具有一套应用投标人所投工艺包的规模不小于35万吨/年甲醇精馏装置成功运行业绩”。就招标文件中该项业绩要求我公司认为:业绩要求成功运行是必要的,但是目前国内最先进的在运行的甲醇精馏工艺,且同时满足35万吨/年及以上规模的极少,无形中对意向参与贵公司此次招标的企业造成了局限性,应拓宽规模范围(20万吨及以上规模,具备工艺先进性的新建和改造项目均可作为参考业绩),甲醇精馏属于物理过程,不是化学反应,工艺和技术受规模影响不大,应重点参考投标企业在甲醇精馏领域的的专业性,业绩的数量和技术含量、运行指标、技术是否具备独立知识产权和获得过专业机构的认证等因素,然后来全面考量投标企业的综合实力,以助于贵公司选择出真正有技术、有实力、有诚信且能服务好该项目的潜在投标企业,以有效满足本项目的特点与实际需求。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及修改

1.技术规格书中4.1.7.5流程加热蒸汽(PHS表中加热蒸汽的值,按上述“问题与答复”第3条、6条答复处理。

三、通知未予以说明的内容,均由投标人自行考虑。

本补充通知(1)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中内容与本补充通知(1)不一致的,以本补充通知(1)的内容为准。

 

招标人:福建海辰化学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24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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