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监理招标文件》(2023年版)的通知
闽建建〔2023〕5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行政审批局: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投标活动,省厅组织修订形成《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监理招标文件》(2023年版),现予以印发,自2023年12月1日起实施。《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监理招标文件》(2018年版)同时停止使用。省厅此前发布的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1.《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监理招标文件》(2023年版)
2.《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监理招标文件》(2018年版与2023年版)修改内容对照表
3.《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监理招标文件》(2023年版)修订说明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