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标代理机构2024年第一季度不规范行为通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用综合评价办法》(以下简称“评价办法”)相关规定,现将2024年第一季度进入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场地进行交易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不规范行为进行通报。若有异议,应在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人应当提供真实身份、有效联系方式、事实理由和和证明材料。未提供证明材料的或逾期提出异议的,中心不予受理。受理部门:综合科,联系方式:0596—2029050。
事项: 厦门住总建设有限公司 在本中心 2024年 1 月 10 日开标的芗城区文体设施改造提升工程-东铺头街道文体中心项目入场代理中存在以下不规范行为: 从业人员违反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的管理规定且拒不服从管理。
通报结束后,中心将把扣分情况上传全省招标代理机构信用综合评价系统。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