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已缴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办理变更有关事项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漳州市交通运输局、漳州市水利局、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规范漳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若干规定>》(漳建规〔2026〕2号)文件精神,切实减轻企业经营负担,妥善做好新旧政策年度投标保证金衔接工作,现就原按旧政策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企业办理保证金变更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已按原政策缴交年度保证金的企业,参照我中心2026年9月29日发布的《关于漳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三条“年度保证金换档的办理”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办理变更手续。
二、已按原政策缴交年度保证金的企业,如不再继续使用年度保证金的,按照《关于漳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第四条“年度保证金退还的办理”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办理退还手续。
三、请涉及企业尽快梳理自身情况,根据实际需求及时办理变更手续,避免因未及时变更而影响年度保证金使用。
四、办理过程如有疑问,可致电咨询。咨询电话:0596- 2945642。
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