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建兴利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年度投标保证金退还的重新公示
为贯彻落实《规范漳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若干规定》(漳建规〔2026〕2号)减轻企业负担的工作精神,根据我中心2026年9月18日发布的《关于新旧政策过渡期间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退还有关事项的通知》,现对福建兴利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不再继续使用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福建兴利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不再继续使用年度投标保证金,于2026年7月28日向我中心提出退回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的书面申请。我中心予以受理,并收回《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第0969号)》,该公司年度投标保证金使用截止日期至2026年7月28日。
因我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政策实施调整,现对该公司保证金退还事项重新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本次公示按照新规定执行10个工作日,公示期自2026年9月21日起至2026年10月10日止。原公示期(2026年7月28日至2026年10月28日)不再执行。
新公示期间,若有异议,有关单位可递交书面材料及时向我中心反映。公示期满后,若无异议,我中心将办理退还手续。
联系电话:0596-2029050、2025907
特此公示。
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