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年度投标保证金续存办理相关事项通知
各有关单位:
因单位机构改革,原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承办的工程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相关业务转由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接办理。为有序做好年度投标保证金续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年度投标保证金业务仅开展续存办理,受理对象仅限既往已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的企业(已足额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并持有在有效期内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且尚未申请退还、资格未被暂停的投标企业)。拟申请新缴存的企业暂不纳入本次办理范围,相关办理安排后续另行通知。
二、凡既往已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且自愿续存的企业,从2026年7月27日至8月28日(周六、周日除外)持以下资料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续存手续:
1、“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原件
2、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缴交额度
1、房屋建筑、市政公用、水利水电、交通公路总承包企业,按资质一级及以上80万元、二级50万元、三级30万元;专业承包企业,按资质一级30万元、二级20万元、三级10万元;
2、投标企业具备多资质的,额度标准就高交存。
四、续存后,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漳州市行政区域内所有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交通、水利及其配套工程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再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五、若不再继续使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投标的企业,可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退回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的书面申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回“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并上网公示。待投标企业使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投标的项目,其投标有效期结束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按有关规定退还其年度投标保证金。
六、在有效期到期后,既不及时办理更换手续,又不提出书面申请不再继续使用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企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暂停其年度投标保证金使用资格并上网公示。从暂停之日起一年内,该投标企业不得再次申请交纳年度投标保证金。
七、关于年度投标保证金利息,如遇政策调整变更或由投标企业自身行为产生年度投标保证金变动的,其利息计息标准将进行相应变更(按同期活期存款计取)。
八、后续若相关政策作出调整,按照最新政策规定执行。
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6年7月27日
备注: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100号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4090室,联系电话:0596-2945642